为响应发展国家光伏产业号召,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2018年5月3日,由吉林省能源局、长春市发改委、长春市会展办主办,世纪新能源网、吉林省风能太阳能学会联合主办,世纪新能源网承办的2018东北亚户用分布式论坛在吉林省长春市会展中心大饭店举办,现场座无虚席、盛况空前。
本次会议旨在提升东北分布式光伏影响力,助力东北电能替代、光伏扶贫,户用光伏政策应用与实施,全面推动东北绿色发展,清洁供暖振兴东北支柱产业的融入、互动、共赢,共同为东北绿色发展,碧水蓝天,为振兴东北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吉林省能源局杨维忠处长、工信部赛迪研究院陈东坡博士、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户用光伏专委会戴思源、国网光伏云事业部东北业务处业务总监杨丽明、能融网CEO李月等领导莅临现场指导。来自全国各地的500余名户用分布式爱好人士以及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共话光伏扶贫初心,共谋户用分布式光伏事业发展。
以下为律禾企业战略律师团创始人、全国首批众筹律师孙玮明的发言:
孙玮明: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在座的各位都是光伏行业的内行,我跟光伏行业有不解的渊源,我从2006年接触了光伏,律师为什么会在这个行业那么早就进来?也是机缘巧合,我整个工作的发展史是先从企业开始做,然后做到专业的诉讼律师,到现在我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2016年时有幸能够加入到光伏行业,之前在企业里摸爬滚打了一段时间。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投资分布式光伏六大法律问题解析。
讲之前我先跑个题,我一般给大家分享的时候都是不备课的,原因是每个人的时间都宝贵,我在上面分享的东西希望都是台下人所需要,我从事法律行业15年了,有很多单位,每天形形色色遇到很多问题,所以我首先给大家讲一下债券方面的融资。这是融资的途径之一,好处是把股权稀释前提下还可以进行下一步的企业运行。民营企业要想做债的融资很难,同时需要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大家在投资企业的时候,想的都是要赚钱,谁也没想说投资这个企业赔个低掉儿,从事哪个行业想从银行贷款的时候,当你的抵押物不足,甚至抵押物充足的时候,他都要求股东签连带保证书,都是这样的,那就要承担老婆、孩子,地,如果企业真还不出这个钱的时候,你都要把这些拿出来,保证银行的风险。
股权融资的劣势,如果企业要上市的时候,前期要把股权稀释掉,债券融资的好处是钱来了之后不能还,如果真赔的话大家跟我一起赔。现在分布式光伏非常火,吉林省也是这样的,我一个客户说现在想投资分布式光伏,现在有人手里有资源,我应该怎么操作,是不是给股。在座的各位企业有没有存在这种情况,是不是要给股?大家可能说我如果给股了,今后企业上市的话,会不会不划算?我给他的解决方案是,我要先提问题,首先第一个问题,企业今后会不会上市,第二个问题,企业是不是只做这一个项目,有资源的人只给你这一个资源,还是有很多资源?我对这个企业的老板非常了解,我给他的建议是,你不要给他股,你要给他单独设立一个项目,用这个项目跟他进行合作,如果他做得好,今后你可以采用类似于股权激励的方式,让他买这个股,跟着大公司发展,否则的话,就会有麻烦。
分布式光伏屋顶式的,屋顶哪里来的?一般情况下是租赁来的,租赁的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个问题,企业有自己的法务部,有一个老板说孙律师,我们要投资光伏,我这的法务部已经有人了,给我起草了合同,我租一片的屋顶,你帮我看看。我看合同之后,我说你这个合同没有写主体,承租人和出租人没有写,他说可以空着,回头再填上就可以。我说既然你说可以,我也不怕麻烦,你把主体发给我看看,他的情况是很大的一片的商业综合体,我们对整个进行审核和核查,他觉得太麻烦了,嫌我们时间长,他们的问题是其中一栋楼卖出去了,把产权卖出去了,还有一栋楼是他们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我用房地产开发商跟公司签合同行不行?是不行的,如果这个一栋楼产权归他的话,这个主体是适合的,但另一栋房屋产权已经分割了,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的屋顶上面的收入归整个业主,这个时候开发商再出来签合同就不行,所以不要小看这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说你打算租多少年?他说空着,一般都是25年,时间可以再长点更好,我们在协商当中。我说这个地方空着不行,最多就是20年,合同法有这个规定,租赁合同规定则比较详尽的,你这个最长也就20年,他说你不是一般问题都可以解决吗,低于25年肯定不行。我说我给你出一个主意,现在这块负责任的人你是不是可以搞定?他说可以,十年八年不成问题,我说你先签一个20年,过了五年之后把合同解除,再签20年,这就是25年了,他说这个可以,没有问题。还有一种方式是,我们直接在合同上签合同到期之后再延期五年,你跟他对应的人他就是所有权人,适合这种,你才能操作,否则不可以。一朝天子一朝臣,否则回来这五年续不上了就麻烦了。所以第一个是房屋的手续问题,房屋承租的时候,你要看他有没有房产证,如果是非法的建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签完也是无效的,无效就恢复原状,安上的再拆下去,那你造成的损失就无法挽回,这是房屋主体产权是否明确。
这个是我让他查的,就是这个房屋租赁之前是不是有抵押,如果房子卖了,你就得跟新的房主再沟通,他说我懂这个,他说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如果这个房屋在租给你之前已经设有抵押权,那么这个房屋进行变更的时候,这个抵押权人就要破这个租赁,这个也是大家要注意的。
签订屋顶租赁协议的主体是否适格。再就是一房数租的问题,如果存在楼顶之前有被出租的情况,你又承租了,这个时候谁先占谁先得,可能会有纠纷,但是你可以先占上就是王道。最后讲讲补偿的问题,当时他的合同就是网上下载的很简单的租赁合同,一般在企业的法务部和法律顾问的区别,企业的法务部天天就是围着这个企业做,好好的律师让他去起草文件,这样也不专业,外部的律师事务所是天天围绕纠纷,案件诉讼,所以我们之间是有差距的,也不能怪法务部。这里没有补偿的问题,补偿一定要有,如果合同中没有补偿,这个补偿最后就是埋了一个雷,就是一个纠纷。
这是我的二维码,我也是长春本地的人,也是从北京回来,如果大家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跟我们的联系,再次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世纪新能源网。
(世纪新能源网声明:嘉宾观点据现场发言整理,未经发言人本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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