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事件尚未平息,近日,韩华又通过启动337调查,挑起新一轮对中国光伏制造企业的阻击。任何一场的贸易战表面上是贸易之争,实际是大国崛起的制高点之争;表面上是贸易顺差之争,是知识产权之争,实质是高科技产业之争,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实力之争。其核心起因之一在于双方争夺凸显高科技的战略制高点为必争之地。
这次战火又燃烧到光伏,虽然这次与8年前SolarWorld挑起的双反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除了理由换成了侵权指控。无论是在制造和服务领域,美国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而唯有光伏产业恰恰相反。中国一线光伏企业不仅仅是成本,其核心技术、前瞻研发、工艺、材料研究、系统整合等各方面都是其他国外光伏企业难以短时间内赶上的。更因为,随着中国光伏企业推动的全球范围内的平价上网指日可待,全球光伏新能源市场蓄势待发,未来能源安全和气候安全将成为所有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面对这样的机会,海外企业再一次坐不住了。
回到本轮晶科、隆基事件围绕的专利权纷争。固然,知识产权本身从来不仅仅是知识产权问题,而是国家经贸政策的工具。此次挑起的377调查背景尤其不简单,超出了通常意义上的“工具”范畴,有更为宏观的背景。其首先仍是兑现“美国优先”承诺的组合拳之一,部分海外光伏企业在全球化浪潮中的没落,以及对平价上网以后未来全球光伏市场渴望的共同作用。
和其他产业不同,光伏是少数全球核心技术掌握在中国企业手里的产业,其他产业,中国是从欧美进口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欧美在技术转移时是非常谨慎的,担心高科技产品被中国很快地学习和吸收,担心有些是军民领域两用产品,担心技术渗透到其他领域。而光伏正相反,很多国外企业是跟着中国企业的脚步和制造方向,技术而非成本是中国光伏企业真正的优势所在。
这次韩华对晶科和隆基发难,到底是试探出招,还是会加速升级或蔓延其他家?这短期取决于企业和行业的反应、反制措施,长期取决于中国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集结力量,保护如光伏、通信、半导体、材料等战略性新兴的高技术产业不受阻击和遏制。
而晶科、隆基等中国领先光伏企业,应辩证积极看待国外压力,或可转化为改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动力之一。此次韩华377调查请求,须在剥去其企业博弈、以其利益为核心寻找借口这些干扰因素之后,推动企业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加以检视和完善,尽快建成知识产权强大的企业,那可能会变成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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