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对怒江州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获怒江州财政局批复。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为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投标人提供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且具有“领跑者”认证证书。投标人要提供相应证书,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领跑者”对应证书)
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业绩。(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则投标人同类产品业绩包括自身业绩和制造商的业绩)
具有国家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逆变器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备组串式以及集中式两种技术路线。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时00分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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