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电联牵头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光伏电站设计交流侧容配比最高放至1.8:1引起行业热议。
“有人认为是行业利好,也有人说整体来说利好,但是对逆变器企业来说是利空,因为可以用更少的逆变器做更多项目”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对世纪新能源网表示。当然,最终的正式文件还没有下达,也就是说此规定是否能够成行暂时还未定,但是按照惯例来说,最终文件的内容可能与征求意见稿差别不会不大。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作为光伏行业重要的基础标准,其制定与修订影响广泛且深远,根据在2012年11月1日发布的《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中,组件和逆变器的比例是按照1:1设计规定的。此规定在行业内一度被大家诟病。直到去年九月份,国家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规定发生更具体的变化。
据悉,根据《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光伏发电系统中光伏方阵与逆变器之间的容量配比应综合考虑光伏方阵的安装类型、场地条件、太阳能资源、各项损耗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光伏方阵的安装容量与逆变器额定容量之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类太阳能资源地区,不宜超过1.2
2二类太阳能资源地区,不宜超过1.4
3三类太阳能资源地区,不宜超过1.8
【条文说明】7.1.2由于光伏组件在电站寿命周期内功率是逐年衰减的,以及工程实际太阳辐照度一般都小于组件标准辐照强度,另外光伏发电系统从组件到逆变器存在各项损耗,所以通常情况下逆变器输出功率不能达到所对应的组件的安装容量值,导致逆变器和其后升压并网设备容量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因此提出在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光伏组件安装容量相对逆变器额定容量超配的要求。要通过对光伏方阵安装容量与逆变器额定容量之间的不同配比方案的研究,经发电站全寿命周期内技术经济比较,来获得最佳的容量配比值。
在高海拔、低环境温度、太阳能辐射量高等特定条件下,光伏方阵与逆变器之间的最佳的容量配比值可能小于1。为了保证对建设场地的土地资源和光伏组件的有效利用,光伏方阵的安装容量与逆变器额定容量之比也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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