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称,协鑫集成拟向包括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东投”)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0 年1月17日与合肥东投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合肥东投作为战略投资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协鑫集成本次发行的股份。合肥东投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80000.00万元(含本数),但是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东投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合肥东投实际控制人为肥东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协鑫集成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肥东投的经营范围包括: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运营;受托管理和经营有关专项资金和资产;设立管理投资基金;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机制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发行。
自本协议签署至协鑫集成申报中国证监会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材料期间,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机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协鑫集成将相应调整。
当日,协鑫集成还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根据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除合肥东投外,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其它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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