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歙县扶贫开发局对于部分光伏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什么要杜绝地方通过光伏扶贫解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一光了之”)?
光伏扶贫定位是产业扶贫的众多方式之一,不是唯一方式。光伏扶贫见效快、收益稳定,但有的地方将扶贫对象扩大化,提出将所有或大多数贫困户的脱贫问题都通过光伏扶贫解决,存在一哄而上、“一光了之”的现象,这既不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也会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快速增大等问题。为此,我们多次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的扶贫方式,各地需统筹考虑本地区的光照、接网和资金条件,合理定位光伏扶贫实施目标,不允许地方将所有贫困户的脱贫问题都通过光伏扶贫解决。
此外,还对光伏扶贫的管理体制的解答:光伏扶贫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其组织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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