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56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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