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晚间,科华恒盛(002335,SZ)发布公告称,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科华恒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据悉,经查,科华恒盛子公司在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通过集成商采购的部分集成产品包含来源于集团内部对外销售的产品,未完全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的毛利,自建工程存在部分未抵销的成本。2020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科华恒盛2014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净利润调整金额分别为-328万元、-965万元、-1517万元、77万元、83万元,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4%、6.1%、8.4%、0.2%、0.9%。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要求科华恒盛应当认真吸取教训,规范会计核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的改进、学习情况报告。
同日,科华恒盛还公告称,公司副总裁邓鸿飞因个人原因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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