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整合范围包括2016年至今,已获得辽宁省发改备案,并经国家能源局和辽宁省发改委确认,尚未建成并网发电,自愿转为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共计18个光伏项目,容量资源346兆瓦。
《方案》指出,朝阳市光伏发电项目因容量小、经济性差、过于分散、电网接入困难等问题导致项目建设成本过高,项目业主单位无法按原计划进行建设。同时,按辽宁省发改委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应及时废止,这将造成项目指标的浪费,为了减少企业损失,推动经济发展,开展项目整合建设迫在眉睫。
同时《方案》在整合建设的意义中也指出,整合建设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案》表示,因涉林涉草等问题,朝阳市一些光伏项目无法开工;一些已开工光伏项目,无法继续建设。因此,一些企业前期投入较大,部分企业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此次整合,既可以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整合项目清单如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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