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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案查处大气违法行为1091起

   日期:2017-07-1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骆倩雯    浏览:2205    评论:0    
昨天,北京市环保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对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225起,罚款超过1亿元。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对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225起,处以罚款10062.75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案件229起,停产限产5起;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4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两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0起。

今年上半年,本市环保、城管、工商、质监、交通执法等十部门协同开展大气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锅炉、工业企业、“三烧三尘”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大气违法行为1091起,处罚金额3550.55万元。

同时,本市也开展水和土壤环境执法检查。在水环境执法方面,开展了全市垃圾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纳污坑塘进行了全面排查,围绕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改善,会同通州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副中心凤港减河水环境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212起,处罚金额4339.2万元。在土壤环境执法方面,市环保部门分阶段组织开展了公交行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危废专项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类违法行为224起,处罚金额38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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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排放废气检测时,厂界有机污染物废气浓度超标,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治理。

【提醒】报废汽车汽油回收环节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应加强对排放废气的收集,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并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北京捷奥通汽车修理服务中心露天进行汽车表面喷漆作业,产生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提醒】汽修行业调漆、喷漆和烤漆等环节均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这三个生产环节均应加装废气净化设施。

3、北京博奥精诚科贸有限公司为某公交汽车总站车体广告制作,露天刷漆作业,产生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提醒】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4、北京轻工印刷厂印刷车间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提醒】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应通过局部或整体集气系统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5、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印刷车间顶部废气排放口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提醒】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6、北京正峰佳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被处以8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提醒】工业涂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需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至大气环境。

7、朝阳区北京法意美家家具有限公司烤漆房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烤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被处以6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提醒】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需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入大气环境。

8、北京典盛经贸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维修业务时,调漆间废气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提醒】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9、北京雅木美林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建配套环保设施,也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

【提醒】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北京军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书刊、杂志印刷业务,检查发现未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被其处以1万元罚款。

【提醒】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缴纳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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