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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案例分析

   日期:2018-01-29     来源:PPP创新结构    浏览:488    评论:0    
说明:

基于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定的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六个典型案例简介,我们对六个案例做系列的基本情况梳理并对其中存量盘活的方式做重点关注。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为第二批国家示范项目,该项目通过城市排水污水一体化运营管理,有效盘活铜陵城市排水一体化项目存量资产约7.88亿元,实现政府、投资方、城市居民的共赢,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质提效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该项目是指将包括市新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相关实物资产、11座城市排涝泵站、城市污水提升泵站9座(含狼尾湖泵站)、总长约290公里道路排水管(渠)及总长约206公里主城区污水管网在内的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排涝泵站站网一体的资产“打包”对社会投资人转让,转让项目总资产约为78203.74万元(资产评估价)。还包含新建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其他在特许经营期内需建设的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考虑到为有效降低特许经营期初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二)资产转让程序

本项目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在经省国资委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产权交易。

(三)资产转让款的使用安排

资产转让价款应优先安排支付下述款项:1.原资产产权所属公司剥离的债务;2.职工安置费用(如有);3.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4.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等购买服务费。

(四)项目公司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6804万元。铜陵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特许经营协议》项下项目收费权(即购买服务费应收账款)质押给工商银行进行融资。

二、项目运作模式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对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项目整体招商的要求,本项目采用TOT模式进行运作。由于本项目一方面应符合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用设施产业化特许经营政策的有关规定,所以本项目在实施中需要将已建设施的资产产权转让和授予特许经营权同步进行,具体运作模式为:


 
1.铜陵市人民政府授权水投公司与通过在安徽省国资委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选定的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2.铜陵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购买主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资产所有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铜陵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取得政府购买服务费,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缴纳税金和获取投资回报。(鉴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项目挂牌及《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的核心内容是围绕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仅做原则性约定,待这些项目条件成熟后,参照《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由水投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购买铜陵市已建的新民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资产并支付转让费用,转让费用由项目公司股东资本金出资和融资解决。

4.铜陵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服务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

三、购买服务费

购买服务费由以下项目构成:1.污水处理服务费;2.排水设施服务费。

(一) 污水处理服务费

水量:基本水量第一运营年日均基本水量为八万立方米/日,第二和第三运营年为八点五万立方米/日,第四个运营年和第五个运营年为九万立方米/日,第六个运营年至运营期结束为十万立方米/日。以出水水量作为社会资本实际处理水量,以进水水量校核出水水量。

在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0.49元/立方米,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满三年调整一次。

超额污水处理费单价用于计算超额污水处理服务费,超额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70%。

在实际处理水量不高于基本水量的情况下,该期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期间的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在实际处理水量高于基本水量的情况下,该期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期间适用的基本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该期间的超额水量*超额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二) 排水设施服务费

当期付费管网总长为496公里,排水设施服务费=付费管网总长*排水设施服务费单价

四、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常用模式范例

(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本项目采用TOT+BOT(转移-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本项目存量资产由五部分构成,南厂、北厂已建成的移交使用资产、老厂继续沿用的原有固定资产和提标改造在建工程形成的新建资产、完善管网已建成的部分资产。

(二)南京市城东、仙林污水处理厂项目


本项目转让的是城东、仙林污水处理厂的资产经营权,资产的权属不作变更,仍属于原产权单位。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对经营权交易范围内的所有资产进行维护(日常维护+大修)和重置,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及正常功能和外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经大修和重置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原产权单位。因此,项目所做的评估目的是确定城东、仙林污水处理厂30年资产经营权的市场价值。

(三)新沂市污水处理厂PPP改扩建项目


运作模式说明:本PPP项目采用的是ROT的运作方式。

1.由项目公司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以及后期的运营和项目合作期满后的移交;

2.新沂城投以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有部分非流动资产(估值4347万元)作价出资,剩余的非流动资产(估值8800万元)以应收债权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偿还新沂城投的8800万元债务,政府方可在项目公司成立初期盘活8800万元的国有资产。

(四)某湿地公园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一体化项目


运作模式说明:将已建设完成、正在运行中的污水处理厂作为存量资产转让给项目公司,同时将该地公益性质的湿地公园与可以产生现金流的中水回用厂进行捆绑打包,这样可以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与中水回用厂的中水收益弥补公益性湿地公园的建设、运营成本,减少政府的支出责任。

通过对以上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项目运作模式的对比,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存量基础设施都是采用资产转让的方式使政府获得现金流,项目公司获得存量设施的运营权,可以是一个项目也可以是多个有现金流项目的打包转让,而随着PPP项目越来越规范、对运营的要求以及对政府付费类项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未来将公益性的政府付费类项目与原来运营权在政府手里可以产生现金流但运营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捆绑将成为存量基础设施转化PPP项目的常用模式。
 
标签: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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