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4212号办文单要求,陕西省环保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2017年度陕西省落实土十条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陕西省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省2017年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自评报告
一、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情况
2017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加大重金属削减力度,严控涉重金属行业、矿产资源开发、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等新增污染,稳步推进污染耕地土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等目标任务,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二、基础工作情况
(一)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设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编制了《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确定全省土壤污染高污染和重点保护区域,提出了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路径,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能力建设。为全面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风险源和污染源的规划治理和监督管理,制定了《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陕西省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方案》《陕西省城镇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方案》,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布了《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等。为进一步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严控农业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耕地安全利用,农产品产地土壤质量安全利用、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提升耕地质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8个年度专项方案。围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制定了《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西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物和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
(二)土壤污染详查开展情况。组建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5部门参与,20余家单位为技术支撑的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指导全省详查工作。编制了土壤详查方案,对500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空间遥感位置进行了3次核查,提高了详查点位布设的精确性,目前,全省共布设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1.5万余个、农产品点位2000余个。筛选、审核14家详查检测实验室并报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作为承担土壤样品分析与检测实验室之一;组织开展了25次详查技术培训,培训详查工人员700人次,提升了我省详查工作水平。建设了土壤样品库、样品流转中心等设施,完成了土壤污染检测设备安装和手持终端、GPS等29项设备及详查省级数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招标采购与建设。2017年10月,我省启动土壤样品采集工作,是全国较早开展采样测试的省份之一。截至2017年底,已采集土壤样品4149个,完成任务的23%。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情况
(一)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为加强土壤污染普查工作技术保障能力,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对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结合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项目资料汇总分析结果和污染点位数据,制定了《陕西省耕地安全利用2017年度工作方案》,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或退耕还草、治理与修复地域及面积进行了明确。组织召开了全省耕地安全利用推进会,开展了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
(二)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全省22个国家级产粮(油)大县中的5个重点县完成了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启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或退耕还草、治理与修复工作,分别下达任务3.2763万亩、12.6288万亩、14.7857万亩。目前,各项任务均在加快实施。
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出台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开展全省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培训市、县工作人员约400人,组建4个省级技术督导组,对全省130个系统注册县级地区进行技术指导,完成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建立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名录目前,录入疑似污染地块82块;指导西安市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确定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6农药生产车间为污染地块。
五、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
(一)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筛选确定全省11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将镉、汞、砷、铅、铬、多环芳烃和石油烃等特征污染物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范围;要求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截至2017年底,11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与当地县级政府签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西安市鄠邑区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根据2013年全省各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基数,明确各市(区)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指标。制定了《陕西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周边土壤保护工作。开展了全省危化品安全检查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推进有色采选及冶炼等7个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强化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省年度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目标全部完成。
(三)开展“五废”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摸底排查出涉再生利用企业176家,多数为“散乱污”小企业(作坊)。其中,整顿完善企业20家,清理取缔企业130家。
(四)推进尾矿库整治改造。制定了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汉中、安康、商洛3市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并约谈3市政府和有关企业负责人。2017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15座浆砌石尾矿库整治改造;争取国家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头顶库”整治。截至12月底,商洛市2座无主库整改工程已完成;汉中市3座排洪系统采用浆砌石结构的尾矿库已整治改造到位,提前一年完成整改任务;安康市10座“头顶库”整改工作已完成,超额完成了年度7座“头顶库”治理任务。
(五)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对产生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锰渣等固体废物的企业(包括无主堆场)进行摸底排查,初步排查相关企业545家,对其中29家固体废物堆存“三防”不规范问题企业进行了通报。
(六)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化。在礼泉县等11个项目县(区)继续组织实施农业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在14个蔬菜、果树重点县(区)实施配方施肥项目,在8个县启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2017年,全省化肥用量折纯233万吨,同比减少0.02%。建立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15个,建立蜜蜂授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30个。推广植物免疫抗逆、物理诱杀、灯光诱杀、以虫治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年推广面积2000多万亩次,农药使用量5347吨(折百),同比减少14吨(折百),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实现零增长目标。
(七)回收利用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在10个承担地膜覆盖项目的县(区)探索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农膜回收率达到60%。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激励办法,落实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方回收责任,在西安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定《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省畜禽年产粪污7000多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六、试点示范情况
(一)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情况。编制了《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建设方案》《潼关县有色行业综合整治方案》《陕西省潼关县“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规划》,从涉重产业优化调整、污染源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历史遗留问题整治、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潼关县土壤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提升。
(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开展情况。
针对我省铅汞污染、油污泥污染等典型土壤污染问题,在宝鸡市凤县、延安市宝塔区和安康市旬阳县分别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试点。
1.凤县双石铺镇草店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该项目位于凤县古羌文化产业园部分景点及周边区域,计划建成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基地200亩,建设土壤化验检测室、土壤污染防治修复中心及配套用房等,配置监测仪器设备、信息处理与培训设备以及修复工具等500台(套),对项目场地五处重点综合防治区内0.5-10m深度的铅、锌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稳定化技术进行治理修复。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延安市宝塔区油污泥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该项目是对宝塔区17个油污泥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主要采用生物固化技术,以微生物加植物复合修复办法,去除土壤中污染物,修复油污泥污染土壤。目前已下达资金600万元,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治理。
3.旬阳县红军镇汞污染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该项目位于竹筒河流域,主要是对红军镇上马村炼汞厂附近的140亩农田土壤汞含量进行全面监测、调查与评估,建立汞污染监测数据库,对汞污染严重的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后异位填埋工艺进行处理,对轻度汞污染土壤进行植物兼微生物法进行修复,并在沿竹筒河农田一侧修建挡墙和防渗设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情况。
开展了土壤污染突出区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编制了《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2016年、2017年共下达项目资金21288万元,支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24个。逐步规范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先后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入库要求、验收考核等规定和办法,陆续征集和储备2018-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61个,其中,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项目38个。
七、机制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了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36个省级部门参加的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合调度会议,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加快落实。成立详查工作协调组、污染地块排查技术督导组、调度联络组等各重点目标任务专项工作组,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安排资金1350万元,配备土壤检测仪器,开展土壤技术人员培训等,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将土壤环境污染、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和完成情况、城市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毒地块”摸底调查与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等纳入审计内容,促进了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八、地方特色、经验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先后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总体规划,出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等管理办法,并先后制定了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尾矿库风险防控,以及有色行业、垃圾填埋场、固废堆存场所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报送制度,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每月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的,由省环境保护厅及时进行督促。建立重点目标任务双周协调例会和周工作调度制度,通过“三秦大地”“土壤详查工作”“详查点位布设”“重点企业空间位置核查”等工作群,及时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了《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进行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剖析,宣传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等基础知识;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支持引导环保志愿团体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把土壤环境管理教育纳入县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课程,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课程考核,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九、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是土壤污染底数尚未摸清。我省土壤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陕南地区铅锌矿区尾矿库以及冶炼废渣、宝鸡凤县和凤翔县铅锌开采及冶炼、潼关县黄金采选、渭南市钼矿采选等所造成的污染,关中地区粮农生产面源污染、陕北地区油气开采污染等。目前,按照工作安排,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实施中,对土壤污染的具体区域、范围及程度尚未全面摸清,加之尚未建成土壤环境日常监测网络,导致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措施难以落实。
二是现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我省现已排查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82块,其中大部分属于关停遗留无主地块。因修复治理污染土壤资金需求较大,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基本无力承担,导致工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土壤污染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亟待完善。目前,国家层面土壤环境监测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相关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缺乏技术标准支撑,加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难以对土壤环境监测效果及第三方治理机构工作实现有效监管。
四是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省尚未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尚不成熟,污染治理成本与土地再利用市场还不相协调;土壤治理与修复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土壤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十、评估结论
2017年,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未发生因耕地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安全总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