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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

   日期:2018-03-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浏览:3323    评论:0    
《南京市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于近日印发,按照方案要求,普遍推行垃圾分类,着力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详情如下: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8〕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2018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城管局 2018年2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城管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开拓南京城市管理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两聚一高”“两高两强”和“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目标要求,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城市定位,坚定不移对标找差、争先进位,主动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为参照,在更高的坐标系中树立发展标杆,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系统性思维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1.“厕所革命”行动覆盖城市全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新改建城镇公厕85座、旅游公厕80座;调研制定农村厕所革命五年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厕225座。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城市公共厕所的导向和评价系统。推进公共厕所管理标准化,强化对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考核监督,实现“建成、管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建委、旅游委、绿化园林局、规划局、财政局,南京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系统性实施街巷整治。建设、城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联动,加大对区街实施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要“一巷一策”,突出街巷整治精品意识,深入挖掘街巷的文化、历史底蕴,突出创意设计;要成片打造,推行街巷长制度,加强对无名巷、市民反映问题集中街巷的治理,形成整体效果,增强市民幸福感。2018年主城六区整治街巷410条、郊区整治街巷190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创新共享单车管理手段。按照“共享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共享单车上牌为抓手,全面清理无牌共享单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确保共享单车按计划有序投放。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对共享单车企业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大对单车公司社会责任履行力度的监管,建立完善共享单车的信用管理制度。重点监管主城10个禁停区和97个重点区域,增强各企业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4.免缴困难群体垃圾费。根据《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会同市民政局、总工会对约2.3万户低保户、约900户特困户,采取“先征后返”和“先征后补”的方式免缴垃圾费约140万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民政局、总工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二)深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激发城市治理新动能

1.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挂图作战,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细化到处室,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完成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综合设置和市环卫集团的组建,优化配置执法力量,一线执法人员占比达到90%以上。完善执法人员特岗津贴、加班补贴等工资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编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加快制定《南京市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意见》,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彻底解决各环卫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确保企业能够卸除包袱、参与市场竞争。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及鼓楼区全面实施保洁作业市场化,其他各区市场化率达到90%以上。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人、车和现场实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对路面、护栏、杆线、绿岛等进行一体化保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财政局、编办、经信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审批服务和执法辅助队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城管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建设,对全市城管执法辅助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和调研,建立健全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机制,探索城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编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三)打响普遍推行垃圾分类攻坚战,着力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全面整体推进垃圾分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指示要求和省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采取执法处罚等措施,教育、旅游、交通、体育、文化、卫生、房产等部门对行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整体推进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各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50%;每个区各选择一个核心街道(镇)打造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显著提升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居民参与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旅游委、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文广新局、卫计委、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规范各区垃圾分类贮存分拣中心运行管理,安装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在线远程监控,配套完善称重计量、破拆分拣设备,增设大件垃圾预约回收信息平台,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划定分类收运线路,收运车辆涂装醒目分类标志,沿线设置收运点,串联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定线路、定种类、定时间、定岗位开展分类收运。垃圾收集人员配备分类回收袋,所有道路、广场果皮箱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将收运服务事项、市民监督方式在区、街(镇)、社区(行政村)、收运企业信息平台和收运点公布,加强检查考核和社会监督,严禁混合收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餐厨(果蔬)垃圾就地就近处理。鼓励餐厨垃圾产生量在200公斤/日以上单位和果蔬垃圾产生量在2吨/日以上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小型处理机,或结合中转站改造升级,建设小型餐厨垃圾处理站,服务周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就地就近消纳处理餐厨(果蔬)垃圾。江北新区、各区分别完成3个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1个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厨(果蔬)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试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工商局、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4.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步建设农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分类收集分拣站,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配备标准收集桶、全密闭运输和压缩式中转三类垃圾收运设备,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干部分片负责制、工作标准公示制、分类信息报送制、考核评比激励制等五项制度,初步形成“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10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两个街道(镇)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率达到100%,全市其他涉农街道(镇)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5.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江南、江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渣土综合利用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运场,就地就近调剂回填。2018年,实现拆迁废料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达到20%。(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局、规划局、环保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四)坚持不懈推进精细化管理行动,着力提升城市治理品质

1.环卫作业精细化。全面推行“定人、定岗、定量、定责”机制,开展深度保洁,实施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智慧型、全覆盖、动态化”的精细化管理新模式。2018年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郊区(园区)机扫率达到87%,道路整洁优良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经信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违建治理精细化。强化违法建设动态监管系统的实践应用,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治理存量违法建设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治理累计比例不少于85%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建委、国土局、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渣土管理精细化。强化区级主战主管职能,落实街道(镇)源头管理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渣土车密闭化运输率达100%,推动渣土运输车辆提档升级。各区(园区)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已规划选定的渣土弃置场要尽快落实,投入使用。做好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逐步推动各部门管理、执法、处罚信息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公安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4.停车管理精细化。升级信用、支付、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停车平台,自动缴费系统融入智慧南京元素。大力推进停车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市信用办、物价局、城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把公共停车场服务、路面停车收费、车主缴费等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至2018年底,基本建立停车服务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力争实现无人执收、主动缴费的停车收费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公安交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物价局、信用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补齐城市管理设施短板

1.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江北焚烧发电厂二期、六合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开展城东环境资源再生利用中心建设,开展江南餐厨、厨余处理厂(规模400吨/日)工程前期研究,实施板桥餐厨垃圾处理厂技改。开工建设天井洼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阁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委、发改委、环保局、城建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加快景观亮化设施建设。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城西干道、城东干道二期、中央路、中山东路、中山北路、长江路、玄武湖二期、秦淮河、月牙湖等干道和片区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推进绿色照明工作,将主城区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钠灯改造为LED灯具。主城区路灯亮灯率98%以上、完好率95%以上、清洁率85%以上;郊区(园区)亮灯率97%以上,完好率90%以上,清洁率85%以上。开展夜景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实行统一调度、运行检测、用电监控。(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六)突出共治共享协同参与,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1.持续深化标准化治理。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体制,不断巩固已验收单元的标准化管理成效。继续打造标准化示范片区,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空间标准化建设。各区(园区)完成不少于10个示范单元的创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和单位)

2.推进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展城市治理宣传载体,巩固完善现有媒体宣传平台,夯实“两微”矩阵,增强“两微”导向;加大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媒体合作队伍;建立与媒体代表、门户网站等互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城治委平台作用,按照“重心下移”要求,重点推进街道、社区的城市治理公众联络工作,各区所属街道于2018年12月1日前健全城市治理公众联络议事平台,进一步发挥城市治理委员会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南京城市治理圆桌论坛”的影响力,邀请媒体、网络大V、公众委员、市民代表观摩一线执法等活动,激发公众参与城市治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完善城市治理立法。启动制定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可行性研究,推进《南京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办法》政府立法工作,强化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力度,优化监管作业程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七)加快城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发展

1.提升大数据分析与运用能力。以《南京市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方案》为引领,高起点谋划搭建城管大数据云平台;探索破解系统对接难题的路径,深化区、街二级“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实施对数据结果的分析与综合评价;在城市综合执法、渣土管理行业推广应用市级统一开发应用软件系统,贯通市、区、街(镇)三级;连接数字城管考核、城市综合执法、渣土管理和信用系统,打通信息交换通道,实现“考核、执法、诚信”多位一体成果运用、提高工作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城管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南京城管信用平台,完成信用城管系统的开发,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数据库对接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信用信息与市信用平台的同步。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机制建设,基本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基本完成各行业分级监管、信用监管、奖惩激励的信用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城管信息化执法。推进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市区两级统一平台运行,积极对接市级“雪亮工程”,实现执法总队与市级平台的联网互通。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三年执法整治行动。开展规范化城管执法大队、城管执法中队创建活动,派驻街道执法中队100%创建达标,环卫、门前三包执法类案件数量分别占执法案件总数的30%、6%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标签: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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