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的监测工作仍需深入展开。为继续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明确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明确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以整体全面的提升。“水、气、土”是目前我国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围绕这三大重点,我国形成了以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生态监测体系。
据环保部消息,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方面,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布设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且全部具备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同时“2+26”城市还建设了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和降尘监测网,编织起精密细致的大气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全国十大流域,为水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方面,38800多个点位连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包括背景点、基础点、风险监控点,我国基本实现了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的监测工作仍需深入展开。为此,工作要点指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排名,完善并运行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支撑“净土行动”,针对818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
在形成对这三大环境要素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环境监测网络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夯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提供重要支持。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大力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的体系架构,促使企业承担环保责任。
工作要点指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客观、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数据基础,其在确定“环境治理方向”决策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监测网络的完善不仅有助于摸清家底,还为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此,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地方要端正政绩观,在改善环境质量上下功夫,绝对不能在环境监测数据上打歪主意,动手脚。强调依法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对干扰环境监测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无疑抓住了根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顽疾的“牛鼻子”。
近年来,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及《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数十项生态环保改革文件,在推进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筑牢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实际上,相比于其他的责任追究方式,法律责任更能有效传导压力,对环境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起到釜底抽薪的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客观、准确,我国通过采测分离,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
继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启动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今年7月底前,各地将完成2050个国家站的建设并上交生态环境部。未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近4万个监测点纳入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综合分析。采测分离制度的落地实行引入了第三方机构采样,统一了技术规范,是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有助于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随着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将进一步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将不断完善,大力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全国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