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强制减排重点污染源清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市大气办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气重点管控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大气办[201812号)中公布的名单、限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请各辖市区、各有关单位参照该名单、限产比例对相关企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同时,请各辖市区对名单中仅明确限产比例,未落实具体限产措施的,通知相关企业于8月3日前,向所在地经信、环保部门上报落实限产比例的具体限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含联系电话)等限产方案。
《通知》中申特钢铁、鑫林钢铁、宏光钢铁、三元钢铁、东方特钢、金松特钢等钢企限产50%;鑫瑞特钢、星宇特钢等限产100%。常州所有限产企业名单及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附件1
常州市强制减排重点污染源清单(省清单)
附件2
常州市强制减排重点污染源清单(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