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在京组织开展了2018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扩围竞争性评审,河北省邯郸、邢台、沧州、张家口4市成功入围试点,3年将获得中央奖补资金60亿元,其中省会城市每年7亿元,其他城市每年5亿元。
继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衡水5市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后,目前全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8个城市及张家口市全部入围,如全部按实施方案完成相关任务,3年累计可获得试点资金141亿元。
试点城市将在3年内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逐步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确保清洁取暖可持续,为北方其他城市清洁取暖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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