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项目位于大连市长海县及花园口经济区海域,建设规模合计40万千瓦。项目总投资合计710265.19万元,其中项目资金本占总投资的30%,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且项目上网电价0.795元/千瓦时(含增值税)。
该项目是目前东北地区海上世纪新能源网装机容量单体最大项目,场址中心点距离岸线约17km,规划面积约100.8k㎡。场址区域10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约为6.6m/s~6.9m/s。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107498.6万kWh,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煤约 33.22 万吨,与相同发电量的火力发电厂相比,该项目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279.50 吨,氮氧化物268.75 吨,烟尘 64.50 吨。
东方能源全称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原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河北省公用基础设施行业唯一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也是国家电投在“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区域唯一上市公司。2013年8月12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完成了原东方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正式纳入国家电投管理,成为其二级单位,并全面正式委托管理河北公司资产。2014年10月15日,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26日,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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