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日,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持有东方精工6.42%的股份,因福田汽车与北汽产投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福田汽车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合同的签订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9.5亿元,占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的61.97%。采购合同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福田汽车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公司,在国内电动汽车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普莱德与福田汽车签订2017年度动力电池采购合同,有利于双方达成多层次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普莱德的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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