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全区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绿色能源替代,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发改委出台了《顺义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暂行办法》,一是关于自然人。给予持续5年,每度电0.4元的补贴。二是关于企业和公共机构。给予每千瓦装机容量300元的补贴,不超过100万。三是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给予每千瓦装机容量400元的补贴,不超过120万。四是关于试点示范建设。试点侧重于与农村煤改电实现互补,提高农村居民收益,降低取暖用电成本。一方面,拟于今年下半年在河东五彩浅山地区的五个镇中,各选一个试点村庄,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建设,待模式运行成熟后在其他14个镇各一个以上的试点村。另一方面,拟在河东地区各村村委会,先行试点示范建设,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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