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 M1类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支持,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动力蓄电池编码溯源、拆卸拆解信息,且提供相关证明:8 分;对于 M1类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委托或联合建设方式在销 售区域建设回收网点,回收本企业报废汽车及退役动力蓄电池, 销售区域内每个地级市应至少建设一个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建设 覆盖率*8 分,最高 8 分;对于 M1类汽车生产企业,公开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点及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2 分。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我部制定了《机械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和《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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