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合作协议》,为促进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在资金平台和产业化方面的优势,发挥乙方在石墨材料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技术信息来源以及相关产品市场方面拓展能力的优势,尽快实现该项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并在时机成熟时建立新设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进行实体化运作。双方南京研究院和中钢新型合作成立项目组,以尽快完成本协议“合作范围”中的任务为目的,筹措项目资金、落实项目组成员构成、组员分工及任务考核;并约定就“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产品技术的开发、工业化产品的设计、工业化应用示范工程的建立、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开拓以及组建产业化经营实体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开展合作。
在利益分配方面,在设立公司制的新型研发机构前,该项目的科技费用收入将全部用于该项目的的支出。前期费用按双方商定的工作任务由南京研究院承担,前期拟投入800万元。在设立公司制的新型研发机构后,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南京研究院持股比例不低于60%,中钢新型不高于40%,具体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双方 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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