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将建设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加快推进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桐城、宁国、岳西、石台、霍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推动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技术深度融合。开展风光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发,实现分布式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
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
党中央、国务院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擘画了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宏伟蓝图,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改革开放空间格局,对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意义重大。
安徽国土面积、常住人口分别占长三角的39.1%、28.1%,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生态资源良好,内陆腹地广阔。全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升了安徽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为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增添发展动能、实现整体跃升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但也要看到,安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综合竞争力不强,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未来一个时期,是安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要牢牢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在上海龙头带动下,联手苏浙,扬皖所长,主动作为,彰显安徽担当,发挥安徽作用,作出安徽贡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范围包括全省16个市,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8个市为中心区。计划期为2019—202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按照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基本原则,坚持上海龙头带动,联手苏浙,扬皖所长,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绿色发展样板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建设长三角联通中西部的重要开放枢纽,为打造“一极三区一高地”作出安徽贡献,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
在实施《规划纲要》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
坚持落实国家战略,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规划纲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聚焦最需率先突破、最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领域,加强改革举措集成创新,敢想敢做,敢闯敢试,探索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路径与格局。
坚持全面等高对接,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等方面,与沪苏浙全方位对标对接。同时,强化分工合作、推进错位发展,发挥优势、拉长长板,在一体化发展中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力,增添产业新活力,提升生态竞争力,为安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坚持树立全球视野,强化创新引领。放眼全球、立足大局,更高水平扩大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始终把创新摆在应对环境变化的突出位置,坚持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对标顶级、创造一流、打造卓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的引领型发展。
坚持中心区率先突破,全省域一体推进。中心区要拉高标杆、率先接轨、争先进位,加快与沪苏浙中心区联动,辐射带动全省加快发展。同时,充分激发各地积极性、创造性,主动对接沪苏浙,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多主体、多层级、多领域集成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前列,人均水平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心区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域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区域、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领域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区域联动协作、城乡融合发展、优势充分发挥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合肥都市圈能级和同城化水平显著提高,“一圈五区”高效联动。中心区人均GDP达到长三角平均水平的80%,全省人均GDP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差距持续缩小,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3:1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
——科创产业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提高产业链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驱动作用明显增强。“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高效运转,加快形成若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全省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6%左右。
——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省际公路通达能力明显提升,机场布局和功能定位不断优化,港口航道一体化协同性进一步增强,能源互联互通、互济互保能力显著提高,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应用加快拓展,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强。铁路网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力争达到4.8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左右。
——生态环保共治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生态本底进一步夯实,长三角生态屏障功能充分发挥。环境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更加紧密健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单位GDP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民生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增速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统一开放市场初步建立。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四最”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到2035年,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转,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构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基本建成。
二、高质量推进“一圈五区”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比较优势,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主攻方向,加强与沪苏浙对标对接、合作共进,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高质量建设合肥都市圈。提升合肥省会城市能级,加快都市圈同城化步伐,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圈、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1)增强合肥引领带动力。加快科技、产业、制度创新,提升绿色、开放、共享水平,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联通中西部重要开放枢纽的节点城市。(2)推进都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合六经济走廊、合淮蚌产业走廊建设,积极建设合芜、合马、合铜、合滁、合桐发展带,有序推动都市圈扩容提质。以强化制度、政策和模式创新为引领,以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卡通为着力点,构建便捷的都市通勤圈、优质生活圈、功能疏解承载地。(3)深化与长三角都市圈协调联动。重点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典范。加强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深化与杭州、宁波都市圈互动互补,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二)加快发展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对接沪苏浙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大众创新创业创造生态区,更好引领和服务全省创新发展。(4)加快产业创新升级。以G60科创走廊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着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全产业链合作,合力打造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以合肥、芜湖、蚌埠国家级高新区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特色优势,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品牌园区。支持蚌埠依托高新区创建科技创新特色园区。(5)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建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强与浙江、上海闵行、苏南等现有示范区对接,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6)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用活用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进一步完善科研组织管理,健全科研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人才活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7)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创业孵化链条,支持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开展科技创业,搭建共享融合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培育爆发式成长的企业主体,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三)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突出“承接”导向、“示范”功能和“中心区”定位,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扎实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打造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带。(8)增强发展新动能。对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强化合肥、芜湖“双核”要素集聚力,提升马鞍山、铜陵、池州、滁州、宣城等城市能级,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错位承接、高端承接、链式承接、集群承接,努力在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升、未来产业布局上不断突破。(9)提升发展支撑力。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长江(安徽)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对标对接沪苏浙产业园区,推动各类开发区特色发展,制定促进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集中区与沪苏浙开展合作共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全面对接沪苏浙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在全省率先实现5G全覆盖。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优营商环境,增强引领高质量发展“软实力”。(10)加强安庆区域重点城市建设。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绿色安全综合性化工产业基地,成为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重要增长极。
(四)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充分发挥皖北地区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煤电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11)集中集约承接。制定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遴选一批条件较好的开发区与沪苏浙开展园区结对共建,强化土地供给、环境容量、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大健康、医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积极承接沪苏浙中心区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升级转移,有序承接新型、绿色重化工业,力争骨干企业迁移布点、相关企业配套跟进,实现全产业链高质量承接。(12)夯实承接基础。紧密结合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谋划推进皖北城际轨道和综合运输枢纽建设。提升蚌埠、亳州、宿州、淮北、淮南等城市能级,增强集聚力、带动力。加快推动园区提质增效,补齐配套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劳动职业技能培训。(13)加强阜阳区域重点城市建设。依托商合杭、郑阜高铁开通运营等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机械电子、绿色食品、现代医药、精细化工、再生资源利用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打造重要的国家综合物流枢纽载体城市,成为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五)大力振兴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依托农林、矿产、生态、旅游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发展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旅游康养地。(14)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六安城市能级。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大别山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做好“水文章”,促进水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大健康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整合开发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提升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高档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制造业。(15)强化红色文化传承。把弘扬大别山精神与弘扬红船精神等结合起来,深度开发红色、生态、文化等旅游资源,鼓励引导各类资本布局建设一批健康医疗、养生养老项目,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16)提升精准脱贫基础支撑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推进连接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建设。
专栏1 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
加快合肥—安庆—九江高铁建设,开工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六安(北)—合肥—南京段、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等项目,开展合肥—襄阳—安康、沿淮铁路、安徽北沿江铁路、宿松—望江—宣城城际铁路、安庆—枞阳—铜陵市域铁路等项目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
加快G42S沪汉高速公路无为—岳西段、G40沪陕高速公路合肥—大顾店—叶集段、G4212合安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宣商高速公路合肥—金寨—商城段、合武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合肥—霍邱—阜阳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安庆—九江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安庆段等项目前期研究。
推进新建金寨机场、迁建安庆机场前期研究。
(六)高标准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深入实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17)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国际旅游城市标准,提升黄山城市能级。着力推动示范区生态、文化、体育、旅游、科技融合互动,建设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皖南川藏线、石台原生态最美山乡等,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国际化水平。(18)深化与沪苏浙旅游合作。推进苏浙皖、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协作,联合打造跨界文旅精品、风光廊道、黄金线路,规划建设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皖浙一号风景道”等精品旅游线路。(19)积极打造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实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加快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形成以生态旅游、徽文化、大健康、绿色食品等为主导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推进黄山市融入杭州都市圈,共建杭黄绿色产业带。
三、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合力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
依托“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构建“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着眼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为牵引,以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为重要载体,形成多点支撑、多层并进的创新平台体系。(20)加快国家实验室创建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以合肥为总部,统筹各方创新力量,加快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争创相关领域国家实验室,探索国家实验室运行建设模式。加快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工程。(21)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交叉前沿研究平台建设。加大对火灾科学、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支持力度,推进在皖中科院“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新布局,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22)支持各类重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的核心创新平台纳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范围,加快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安徽研究院等建设,推进国家临床试验医院(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申报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超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落户,共建中科院芜湖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围绕重大科技设施,打造一批指向明确的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支持各市着眼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与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专栏2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程
以合肥、上海张江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推动原始创新,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城同创”推动技术创新,以沪通、宁苏锡、杭甬、合芜蚌“多组团联创”推动产业创新。推动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长三角创新发展基金,建立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协作力度,联合破除一批制约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障碍,共建一批重大基础研究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和产业合作园区,攻克一批“卡脖子”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机制高效、协同创新、成果共享、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专栏3 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建设工程
编制完善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建立高效率运行机制,积极构建高质量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集聚区、产学研用创新成果孵化加速转化区“四个先行区”,集中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交叉前沿研究平台,配套建设国际化的教育、医疗、文化、商业、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集聚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打造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和展示窗口。聚力建设现代化的道路交通体系、绿色空间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智慧治理体系“四个体系”,打造现代城市建设新高地。聚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四个产业群”,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
专栏4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工程
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建设,争取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强光磁集成实验装置等预研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谋划推进一批新的重大基础设施预研,提升合肥同步辐射光源等已建成设施性能水平。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促进长三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和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实现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装置运行水平和效率。
(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联合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发展重点领域,聚焦“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组织联合科技攻关,力争取得更多原创性成果和前瞻性突破。(23)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及其交叉领域,重点支持战略性前沿基础研究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基础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带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革命的前沿科学问题。联合争取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24)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对接国家计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绿色技术、新能源、智能交通等领域,通过一市三省联合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等方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专栏5 “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建设工程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相关政策叠加效应,以高科技攻关为方向,以新领域产业创新为落点,以基础设施和平台载体建设为支撑,建立健全“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库,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实现三类项目“信息共享、分层管理、科学评估、动态调整、融通发展”,加快形成集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为一体的项目体系和科技创新全链条格局,为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三)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联动,推动技术市场互联互通,促进更多科技成果汇聚转化。(25)加快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打造安徽科技大市场,加强与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浙江科技大市场联动发展,共建全球创新成果集散中心。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安徽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平台,支持合肥、芜湖、宣城等市参与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联盟,共同打造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专利信息资源库,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26)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等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鼓励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保险服务,联合培养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其他平台重要科技创新成果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的完整机制,常态化举办大院大所对接活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大力支持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
专栏6 安徽科技大市场打造工程
依托安徽创新馆,强化科技成果展示、知识产权交易、科技孵化服务功能作用,整合全省各类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平台主体,组建法人主体运作、线上线下互动的安徽科技大市场。通过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对接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完善技术转移与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交易活动,打造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安徽科技大市场。
专栏7 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
聚焦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智慧城市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强化与沪苏浙科技创新衔接,畅通共性技术交流渠道,加快共性技术的成果开放与共享。积极推进服务长三角跨境食品安全技术平台开发及示范应用。针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领域,共同在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构建科技惠民技术服务体系,在防灾减灾、城镇化与城市发展、质量安全、保密科技等领域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开发公共服务数据,形成各类民生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着力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方式,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27)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完善科研组织管理、健全科研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人才活力、建立科技创新联合体、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推动长三角全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推广安徽经验,共同开展体制机制先行先试。(28)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完善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大型仪器中心与实验装置、分析测试平台等共享机制,逐步构建科技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区域性创新券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注册、合同备案、创新券申领和兑付等一体化服务,推动创新券通用通兑。(29)加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支持引导科技创新投融资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活动。扩大创新创业投资规模,支持省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力度。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实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对接上交所科创板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30)探索科技创新合作模式。鼓励与沪苏浙合作设立“创新飞地”,完善创新投入和成果分享机制,探索建立研发在外、落地在皖合作模式,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合作。
专栏8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与上交所科创板对接工程
发挥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平台作用,制定实施与上交所科创板相对接的挂牌条件、审核标准、信息披露等运营规则,构建匹配企业成长阶段的基础层、培育层、精选层的分层挂牌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科创板企业挂牌后备资源库,大力推动入库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区域科创板挂牌企业提供信贷、投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打造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安徽预备队”,孵化培育更多科技创新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首发上市,服务全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主动对接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承接上海非大都市核心功能疏解和苏浙产业转移,整体融入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充分利用沪苏浙人才、科技和资金优势,围绕产业链承接产业转移,补齐、壮大、拓展创新型现代产业链条,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共同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制造业集群。(31)明确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智能家电、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和人工智能领域,携手打造若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培育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32)推动“龙头+配套”。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重组,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提升产业集群的产业分工地位和整体竞争力。(33)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参与制定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实施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基地多源多点对接创新资源,与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及长三角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基地竞赛计划。强化“基地+基金”支撑体系,完善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协同创新、竞争发展机制。
专栏9 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智能家电。以合肥、芜湖、滁州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安徽在智能家电领域的基础制造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加强产品创新能力、电商营销能力建设,增强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在全球的影响力。
电子信息。积极参与国家集成电路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重点围绕存储、驱动、模拟等芯片领域,迅速提升集成电路制造规模和能级,支持新型显示龙头企业通过超高清、柔性面板及高世代电子玻璃基板等量产技术研发带动产品创新,提升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能力,打造“屏—芯—端”高效协同联动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支持江淮、奇瑞、华菱星马等企业加快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战略布局,加速壮大产业规模,加强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率先开展智能汽车测试,实现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机器人。推动机器人为主的智能制造产业加速壮大,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升级,拓展智能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产业化应用,依托芜湖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推动合肥、蚌埠、马鞍山等地分工协作,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坚持研发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三位一体”推进,依托“中国声谷”、合肥智能语音基地等集群,吸引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专栏10 芜湖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和通用航空基地建设工程
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聚焦航空器维修保障需求,依托芜湖宣城民航机场、芜湖三元通用机场等,围绕航空器维修保障、航空教育培训等领域,加速打造商飞大飞机配套基地、航空地面装备生产基地、飞机循环再制造基地,着力打造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
通用航空基地。集聚发展通航研发制造产业链,重点布局通用航空、临空产业、空港物流和航空高端服务业,着力建设航空小镇和生态航空港,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对接世界先进航空制造企业,合作发展通勤飞机、基础教练机、直升机、公务机、水上飞机、航空模拟器等产品,优先发展长航时、多用途、大载重的中高端无人机,实现通航发动机、航空电子和螺旋桨产品系列化发展,加速集聚机载设备、航空部件制造、特种材料等配套产业,全力打造国家通航研发制造产业基地。
(二)加快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积极引进优质产能,把好项目准入关、投资强度关和环境评价关,推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34)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技改全覆盖。加快重点制造领域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建设和智能工厂示范,推动智能化发展。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加快实现绿色制造。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持续开展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
(三)培育布局未来产业。把握科技变革大势和消费升级趋势,发挥产业创新优势,引进更多沪苏浙新兴产业主体,促进更多新兴产业资源集聚。面向人工智能、现代医疗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前沿领域,携手打造未来产业发展高地。(35)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加强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缩短从技术到样品到产品到商品的过程,加快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合作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新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智能技术等融合,重点发展石墨烯、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
(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借力沪苏浙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品牌化标准化,推动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全产业链整体竞争能力。(36)打造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聚焦金融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推动布局优化和功能整合,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沪苏浙对接合作,积极争创国家级集聚区,形成若干国内综合竞争优势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37)推动服务业跨界融合。围绕研发设计、供应链服务、检验检测、全球维修、总集成总承包、市场营销、制造数字化服务、工业互联网、绿色节能等重点领域,实施融合发展示范试点,支持牵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示范企业,推动全产业链条整合创新。(38)推进服务品牌化标准化。积极开展区域品牌提升行动,参与长三角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服务业重点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强化与“上海服务”等联动,共同塑造长三角服务品牌。(39)积极推动制造业主辅分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剥离科技研发、物流运输、工业设计、融资租赁、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非核心但具有一定规模和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提高专业化水平。
(五)完善承接产业转移支撑体系。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和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建优平台、做优模式、创优机制,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40)共建产业创新平台体系。依托优势产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更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其他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作用,支持各类“双创”载体建设,共促创业型城市(区)建设。(41)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协同。支持宣城、芜湖、合肥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牵头建好新能源、机器人、新能源和网联汽车、通用航空等产业联盟,打造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积极推行“创新成果+园区+基金+‘三重一创’政策”四位一体的“四融”模式,有机链接政策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要素资源。(42)高质量共建合作园区。搭建产业转移供需信息对接和磋商平台,支持各市县选择1个开发区、1个主导产业高质量承接,推动全省各地与沪苏浙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建设“一岭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加强杭州—黄山、宣城—湖州、和县—浦口、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徐州—宿州—淮北、慈湖高新区—滨江开发区等省际毗邻地区深度合作,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共同打造跨行政区发展新型功能区。积极推进市县开发区与沪苏浙产业园区开展战略合作,大力提升现有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支持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法依规扩区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省际产业合作园区。(43)建立健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完善重大经济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考核制度。
专栏11 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积极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医药、智能家电、通用航空等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平台共建、人才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专栏12 合肥国家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创建工程
坚持突出特色、政策先行,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技术示范和社会实验,在先进制造、智能语音、公共安全等具有产业优势或资源优势的细分领域实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一批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以及人工智能伦理法规、安全标准、市场监管规则等,打造人工智能制度供给、科技供给、产业集聚、应用示范高地。
专栏13 “一岭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工程
依托苏浙皖交界地区的溧阳市、宜兴市、长兴县、安吉县、郎溪县、广德县和上海市白茅岭农场,以生态、旅游、文化方面的合作为主题,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模式,规划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努力打造成为区域合作发展引领区、生态创新试验区。积极复制推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经验,加强交通互联、资源共享、产业协作、生态同护、民生互惠等方面的积极探索,特别是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着力打通绿水青山通向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路径,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经济与生态和谐共生的新实践。
专栏14 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工程
加强与沪苏浙政府、园区合作共建,推广上海临港、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开发管理模式,支持民营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区,有序推动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合作园区,不断提升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苏皖合作示范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张江萧县高科技园等载体建设,鼓励各地依托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谋划建设一批省际合作园区。推动上海市白茅岭、军天湖农场等“飞地经济”发展。
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一)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44)着力攻克深贫堡垒。持续强化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扶持、项目资金支持力度。(45)完善精准帮扶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三有一网”产业扶贫模式,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46)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防范返贫机制,研究相关扶贫政策。加强对非贫困村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政策扶持。同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持续推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展,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47)强化城乡道路客运有机连接。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扫除通村盲点,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城乡客运融合。推动与苏浙毗邻地区客运公交一体化。(48)有序推进县域公用设施一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统一的供水管网,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天然气管网延伸布局、宽带网络建设应用、垃圾污水集中处置。在皖北地区和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4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营模式,健全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三)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50)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标准。探索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建立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51)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52)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标准衔接和区域统筹。推行城乡社区服务目录制度,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53)鼓励基础较好的市县积极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四)提高人的城镇化水平。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54)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同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归属感。落实“三权”不变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55)推动农业人口就近转移。加强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美丽集镇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集聚。有序发展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56)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引导撬动工商资本投入城乡融合发展项目。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推广和科研成果入乡转化应用。
(五)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以农业产业化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高起点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特色产业带。(57)提升区域农产品供给水平。充分发挥皖北等粮食主产区综合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依托划定的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长三角地区粮食生产核心区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高产、高品质中心产区,以及服务国家和长三角地区宏观调控的粮食储备中心。瞄准长三角地区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紧缺、专用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为抓手,着力培育一批在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皖字号农产品品牌。(58)打造区域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平台。充分利用沪苏浙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食品加工企业,共建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产品加工联合体和农产品加工区,在毗邻地区谋划启动一批跨区域现代农业合作园区试点,着力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59)建立区域一体化农产品展销物流平台。主动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合作,加快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建设,高起点打造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进区域农业品牌目录和数据库建设,打造长三角农产品电商物流集散地。创建一批名优农产品展会,继续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海)、中国安徽国际农业博览会(合肥)等重要展会,不断提升安徽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专栏15 现代农业提升工程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粮食主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行动,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在皖北、沿江等地规划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和良种繁殖场,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加快绿色农业科技创新,推动重型农机、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持续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构建智慧农业体系,打造智慧农田、智慧粮食、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气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全面防控,推进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加快“绿色皖农”品牌培育,提高“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900万吨以上。
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和大豆制品产业等,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六)提升乡村发展品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现代乡村治理能力。(60)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61)积极推进省界美丽乡村建设。在苏浙皖交界地带,依托毗邻区山水相依、村庄相连、人文相亲的独特优势,推动跨区域美丽乡村合作共建、等高对接。(62)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古镇名村等农村传统建筑挂牌保护,保存历史记忆。深入推进“送戏进万村”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传统工艺振兴,提升农民精神风貌。(63)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打造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乡政务服务向行政村延伸,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倡导新时代乡规民约。
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
坚持适度超前、协同推进,着眼于加快长三角区域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网络、扩大能力、提高水平,不断提升安徽区位优势和综合枢纽作用,服务和支撑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一)建设一体化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1.积极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以构筑通勤圈、对接沪苏浙、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构建多层次、高品质、有机衔接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64)畅通沿江和省际高铁通道。加快商合杭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沿江高铁武合宁通道、合新高铁等开工建设,推进沿淮、合肥—襄阳—安康(西安)高铁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推动一批省际高铁通道项目实施。(65)构建区域城际铁路网。加快推进皖江、皖北地区城际铁路网建设。加强重点旅游景区之间快速连接,规划建设串联齐云山、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和大别山的“五山”联动快速铁路。(66)谋划都市圈市域(郊)铁路网。在合肥都市圈和南京、徐州等都市圈毗邻区域规划建设同城化通勤市域(郊)铁路,研究利用既有线路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实现中心城区至周边主要城镇的快速联通。(67)积极发展高铁快递班列。
专栏16 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工程
到2025年,实现快速轨道交通网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相邻省辖市之间、省会与其他省辖市之间1.5小时通达,所有省辖市至沪苏浙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
干线铁路。加快建设商丘—合肥—杭州、郑州—阜阳、合肥—安庆—九江、南昌—景德镇—黄山、池州—黄山、宣城—绩溪等高速铁路,开工建设合肥—新沂、沿江高铁武汉—六安(北)—合肥—南京段、巢湖—马鞍山—句容、杭州—临安—绩溪、南京—宣城—黄山等高速铁路,开展沿淮、黄山—金华(衢州)、合肥—襄阳—安康(西安)、安徽北沿江、池州—九江、镇江—宣城高速铁路、宁杭二通道和“五山”联动(六安—安庆)铁路前期工作。开展南沿江高铁规划研究。
城际铁路。开工建设淮北—宿州—蚌埠、阜阳—蒙城(—宿州—淮北)、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南京—天长—淮安等城际铁路,开展亳州—蒙城—蚌埠—滁州—南京、合肥—芜湖—宣城—宁国、宿松—望江—宣城、南陵—繁昌—芜湖—江北集中区、合肥—池州—温州、滁州—天长—扬州、驻马店—阜阳、蒙城—淮南、定远—淮南等城际铁路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开展高速磁悬浮试验线建设研究。
市域(郊)铁路。推动合肥—巢湖、合肥—新桥机场—淮南、合肥新桥机场S1线、合肥—六安—金寨、和县—南京、马鞍山—南京、南京—天长二期、安庆—枞阳—铜陵、黄山市域旅游T1线、萧县—徐州、滁州—南京等市域铁路研究、规划和建设。
2.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加快打通省际待贯通路段,加密扩容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消除省际国省干线公路“瓶颈”路段。(68)畅通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滚动实施省际待贯通路段专项行动,谋划建设一批东联沪苏浙、西接中西部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推进宁芜、合宁、宁滁、宣广等高速公路主通道改扩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69)等高对接国省干线公路通道。加快与苏浙地区相连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升“瓶颈”路段通行能力。(70)加快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
专栏17 省际公路畅通工程
国家高速公路。建设G3W德上高速公路合肥—枞阳段和祁门—皖赣界段、G4012溧宁高速公路黄山—千岛湖段工程。实施G4211宁芜高速公路、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蚌埠—滁州段和淮南联络线、G50沪渝高速公路芜湖—宣城—广德—长兴安徽段、G3京台高速公路合肥—徐州段、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G5011芜合高速公路等工程改扩建。
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宁国—安吉、徐州—宿州—蚌埠、徐州—淮北—阜阳—淮滨、明光—盱眙、合肥—周口、太湖—蕲春等高速公路和沪蓉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开展G40沪陕高速公路复线、G42沪蓉高速公路复线、合芜宣杭二通道、南京—和县、连云港—宿迁—宿州—阜阳—淮滨、淮北—砀山—商丘、池州—宣城—长兴、东至—鄱阳、宁杭二通道高速公路前期研究。力争贯通溧阳—广德、高淳—宣城、蚌埠—五河—泗洪、来安—六合、宁国—临安、黄山—千岛湖等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道。实施G206曹村—符离北段、G344五河—泗洪段、G345来安—天长段、G233广德—溧阳段、G318宣城—广德段、S334芜太段、S435水口—六合段、S407宿城—皖苏界、S205/S410铜城—冶山、S442(博望段)、G318广德段(山关—郎溪界)、S224皖苏界—杨疃段、S223皖苏界—灵城段、312全椒段、G347和县乌江—驷马山干渠、S446皖苏省界—S445段、S348皖浙一号旅游风景道等新改建工程。
过江通道。加快建设商合杭芜湖长江公铁大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芜湖城南过江隧道。开工建设G3铜陵、望江长江公铁大桥,姑孰、江口、海口、安庆(第二)、铜陵开发区、池安、泰山路等过江通道,宿松至彭泽、安庆新洲长江大桥。开展彭泽至望江、池州东流公路大桥,梅龙、铜陵横港、芜湖华电大道、龙窝湖、北京路、天门山、马鞍山龙山路、九华路、湖北路、慈湖等过江通道前期研究。
3.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完善区域机场协作机制,加强与沪苏浙航空枢纽功能对接,全面提升现代化航空服务能力,成为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重要组成部分。(71)加快构建“一枢十支”运输机场体系。优化提升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加快合肥新桥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大力推进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加快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滁州、芜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金寨等新建、迁建或改扩建机场步伐,提升支线机场服务能力。(72)加快通用机场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布局通用机场,逐步实现所有县级行政单元通用航空服务全覆盖。完善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固定运营基地、维修基地等配套设施,增强通用航空服务保障能力。
专栏18 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工程
合肥区域航空枢纽。推进合肥新桥机场二期建设,增加机场通道。支持合肥新桥机场增加国际航线,加密国际航班。加快仓储、物流、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与国内大型航空公司合作,大力引进基地航空公司,积极承接上海等枢纽机场外溢效应,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
支线机场。推进阜阳、安庆、池州机场改扩建和芜湖宣城机场建设,加快新建亳州、蚌埠、宿州、滁州和迁建黄山机场前期工作,开展新建金寨、安庆民航机场前期研究。
通用机场。加快推进肥东白龙、肥西官亭、肥西严店、濉溪、杜集区、蒙城、利辛、砀山、泗县、固镇、五河、界首、颍上、谢家集区、寿县、天长、明光、定远、金安区、金寨、当涂、和县、芜湖市区、无为、旌德、广德、义安区、枞阳、青阳、石台、桐城、岳西、太湖、黄山区、休宁、黟县等一批通用机场建设。
4.提升水运通江达海水平。积极落实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畅通、高效、集约、智慧的现代水路运输体系。(73)完善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推进长江干流整治,实施淮河出海航道三河尖至红山头段建设。依托引江济淮工程,加快建设航运配套工程,打通江淮运河。做好芜申运河、新汴河、滁河、水阳江等与邻省的规划衔接,尽快打通省际“断头航道”。(74)打造世界级港口群。积极参与长三角港口联盟建设,加强安徽港航集团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等在联合运输、江海联运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内河港口集装箱与沿海港口无缝对接,完善集装箱江海联运体系。推进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合肥江淮联运中心和蚌埠淮河航运枢纽建设,研究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建设,提升江海联运中转功能。推进港口信息化建设,建成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长江船货供需有效对接。加快连接沿江、沿淮主要港口集疏运铁路、公路建设,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运输衔接互通,推动综合物流枢纽加快形成。
专栏19 港航一体化重点建设工程
航道。加快实施长江淮河干流、沙颍河、沱浍河、涡河、新汴河、兆西河、水阳江等航道整治,加快建设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开工建设淮河临淮岗复线船闸、合裕线巢湖一线船闸扩容改造、淮河蚌埠三线船闸,滁河、窑河、姑溪河航道整治等工程。开展茨淮新河、青山河、皖河、新安江(旅游)等航道整治工程前期研究。
港口。加快建设合肥派河港国际综合物流园一期、蚌埠港长淮卫综合港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码头、马鞍山港郑蒲港区二期、铜陵港江北港区一期、安庆港长风作业区二期、合肥港中派港区、合肥派河港国际综合物流园二期、淮河阜阳港、涡河亳州港、淮南临港经济区一期、宣州综合码头二期、池州港江口港区四期等工程。
集疏运铁路。开工建设铜陵港江北港区、安庆港长风港区、皖河新港、池州港香隅化工园、合肥派河港区、蚌埠港长淮卫作业区、蚌埠沫河口等铁路专用线工程。
(二)协同打造数字长三角
1.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发展互动合作,建设高速移动泛在信息网络,加大力度推进光网城市建设,提升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长三角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75)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总体架构。加快5G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加大5G网络建设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以应用场景为突破口,打造5G创新示范中心。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统筹布局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推进在合肥建设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76)统筹数据中心布局建设。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促进已有数据中心资源整合。加快省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安徽数据应用中心、国家北斗卫星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安徽分中心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数据中心和存算资源协同布局。(77)规划建设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缝对接。
2.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智慧应用。促进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多领域大数据应用协同。(78)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围绕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城市大脑。搭建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智能感知、精确调度、快速处置。(79)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平台,促进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避免“信息孤岛”。(80)推进一体化智能化交通管理。深化重要客货运输领域协调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等管理合作。积极开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技术创新试点,争取长三角智慧交通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81)推动警务数据汇聚共享。统筹建设“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打造分布式协同计算“公安超脑”,推动公安便民服务长三角全域通办。(82)加快长三角数字流域、智慧水网、智慧广电、智慧邮政建设。
3.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共建共用。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建设,深化协同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创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83)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协同推进5G在工业企业的应用部署,加快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以上海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建设为基础,推进汽车、家电、化工等行业二级节点建设。(84)建设多行业跨领域强功能的平台体系。聚焦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联合打造1—2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参与组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协同建设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的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皖企登云”计划,联合开展区域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目录推荐、产融对接等,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85)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遴选一批创新实用的网络安全试点项目并加以推广,加快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新机制。
(三)推进区域能源互济互保
1.融入长三角油气产供储销体系。以增强油气供应能力为目标,强化跨区域及省内干线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86)推进油气管网联通和开发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天然气供应能力规划编制,推进苏皖豫天然气联络线安徽段和淮北分输枢纽设施规划建设。谋划皖浙油气管线建设,推动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皖能集团等企业与浙能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支持芜湖—宣城—湖州成品油输送管道、芜湖—宣城—湖州天然气支线建设。加快滨海LNG接收站及配套苏皖外输管线建设进度,积极参与滨海LNG接收站后期扩建工程和江苏、浙江沿海新建接收站建设。推进芜湖、铜陵、池州、安庆LNG内河接收(转运)站建设,开展长江干线LNG运输航行试点,推动LNG江海联运,打通LNG内河运输通道。鼓励建设LNG调峰储蓄站。(87)提高区域天然气生产供应能力。加大两淮煤系天然气和宣城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淮南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主体装置尽快开工建设。
2.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推进电网建设改造与智能化运用。积极拓展区外来电通道,优化“皖电东送”,强化“送受并举”电网,为华东电网的电力供应提供安全保障。(88)加强跨区域重点电力项目建设。依托两淮煤炭基地,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一体化坑口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积极推进申能淮北平山电厂二期国家示范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淮南潘集电厂、淮南平圩电厂四期、亳州板集电厂二期、淮北国安电厂二期、华电宿州电厂二期、大唐淮南田家庵电厂扩建、淮南张集电厂、阜阳口孜东电厂等高效清洁坑口电站和阜阳刘庄、谢桥、亳州涡北等资源综合利用电站。优化区域电网通道结构,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推进安徽—江苏电力通道增容改造、白鹤滩至华东特高压直流、内蒙古至安徽特高压直流等项目前期工作。
3.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合肥、滁州、蚌埠、芜湖等地在新能源产业上的生产制造优势,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89)建设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加快推进绩溪、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桐城、宁国、岳西、石台、霍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做好广德、琅琊山二期、黄山天湖、黄山月潭—里庄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提高长三角大规模调峰设施共建共享水平。(90)加快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提升中粮生化蚌埠、宿州等生物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淮北长源、阜阳国祯、中粮生化宿州纤维素乙醇示范项目前期工作。(91)推动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技术深度融合。开展风光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发,实现分布式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
4.推进长三角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统筹考虑长三角地区煤炭产能、实物储备能力和通道运力,建立两淮、“海进江”两大资源统筹互济的跨省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92)实施跨省区煤炭产供储重点项目。加快板集、信湖等先进产能煤矿项目建设,推进赵集煤矿前期工作,谋划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二期项目建设。(93)建设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依托两淮煤炭基地和芜湖港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推动煤炭生产、物流等企业发起筹建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
(四)优化区域水利发展布局
1.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网络。围绕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四大水系,继续加强干流治理,补齐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短板,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94)加快重点流域治理。重点加强长江河势控制工程和华阳河等蓄滞洪区建设,优化长江干支流岸线功能布局。加快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建成淮河干流蚌埠至浮山段、王家坝至临淮岗段、正阳关至峡山口段、峡山口至涡河口段、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以及九里保庄圩工程。加快推进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建成巢湖环湖防洪工程,提高巢湖环湖防洪能力,启动实施巢湖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2.构筑供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网络。参与建立长三角原水联动及水资源应急供给机制,以“三纵三横”为骨架,构建干支连通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格局。(95)加强引调水工程建设。发挥淮水北调工程效益,全面建成引江济淮工程,启动实施引江济淮供水配套工程,开工建设驷马山引江补源工程。(96)加快水库和水源地建设。重点推进月潭、江巷、牛岭等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进度,支持大别山水库群提升建设。
七、主动参与全球分工,推动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积极对接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以更大的开放抢抓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发展,协同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1.积极申建安徽自贸试验区。跟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探索复制推广新路径,抓紧抓实安徽自贸试验区申建工作。(97)优化提升安徽自贸试验区申建方案。跟进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部署,找准深化改革切入点,提高安徽自贸试验区申建方案与国家战略契合度,力争早日获批。(98)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对标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积极做好试点经验、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支持综合保税区积极争取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
2.协力办好重大展会。积极参与国家和沪苏浙重大展会活动,全面提升安徽展会能级,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开放推动力的展会品牌。(99)深度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与沪苏浙加强公共安全、口岸通关、环境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展会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服务保障大会顺利举办。积极承接溢出效应,争取相关分会场落户。引导专业采购商、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大会,鼓励采购商入驻“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与参展商的精准对接,扩大采购成交。(100)高水平举办安徽品牌展会。进一步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中国(芜湖)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淮北食品工业博览会、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整体效果和影响力,围绕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筹划新型展会、长三角轮值展会。(101)积极对接沪苏浙品牌展会。支持和参与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等品牌展会和贸易投资活动,加强投资促进和贸易合作。借助沪苏浙境外展会资源,联合举办境外商品展,推介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和商品,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专栏20 世界制造业大会品牌提升工程
按照“国家级、世界性、制造业”定位,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将世界制造业大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制造业盛会。
拓展办会依托力量。进一步加大与参与主办的国家部委对接力度。积极争取更多国际性制造业专业机构、权威国际组织参与合作办会。邀请沪苏浙作为大会主宾省(市),设立长三角制造业馆,展示长三角制造业发展新成效、新突破。
提高邀商和项目质量。聚焦先进制造业,积极引进一批代表世界级水平的企业参展。瞄准境外500强、世界制造业100强,制造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加强项目策划,遴选一批质量高、规模大、引领性强的签约项目。
提升办会层次和影响。积极邀请外国政要、国际嘉宾、制造业技术权威、管理权威参会。开设世界水平的论坛,对制造业的发展进行前瞻性、前沿性、创新性讨论。突出高层次、权威性、影响力,打造世界制造业大会“权威发布”。
3.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主动对接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安徽国际航运能力和现代服务业水平。(102)加强轨道交通体系对接。充分挖掘路网潜力,完善通达便捷的轨道交通体系,争取增加主要城市至虹桥枢纽的班列。积极对接上海虹桥国际机场,重点推动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承接国际货运业务,黄山屯溪国际机场承接国际客运业务。(103)加强功能对接。主动对接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虹桥海外贸易中心、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长三角电子商务中心建设,支持各市、园区、企业入驻,引导有需求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在虹桥地区建立分支机构、营销服务网络,参与中央商务区和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建设。
4.共同构建数字化贸易平台。积极对接全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推动电商展示展销对接平台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大发展。(104)打造安徽“电商之家”。推动省市县电商公共服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灵活配置和服务快速协同,积极与沪苏浙各大电商平台和企业开展深度对接合作,开展皖货品牌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推动长三角电商资源整合、交换、共享,助力安徽产品走出去。(105)加快跨境电商发展。推进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申建新的综合试验区,推进省级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积极复制推广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成熟经验。(106)延伸电子商务产业链。引导和鼓励沪苏浙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布局设点,建设跨境电商物流基地、空港基地、展示及保税备货中心等项目。与沪苏浙共同推动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提升跨境电商物流中转效率。(107)推动流程改造。促进贸易监管数字化转型、便利化发展,加强各环节数据共享,开展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
专栏21 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积极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培育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重点推进中国(合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各地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沟通衔接,举办跨境电商与外贸企业业务对接活动。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结汇退税、信保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加强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服务生态,建立人才联盟平台,打造人才培养网络。
5.加快发展国际产业合作园。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加快推进国际产业双向合作。(108)加快集聚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充分发挥合肥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作用,积极吸引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扩大辐射带动效应。(109)支持开发区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充分发挥开发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安徽中德(合肥)国际合作智慧产业园、安徽中德(芜湖)国际合作智能制造生态产业园、中德(芜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中德(合肥)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等对德合作园区建设,促进更多德国企业来皖集聚发展。围绕外资主要来源地、重大外资项目和友城资源,通过招大引强、延链引进、集群承接,培育一批新的国际产业合作园。(110)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稳步推进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强招商引资、配套建设和规范管理,集聚企业、做强产业,争创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依托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和对外投资聚集区,支持企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科学合理建设新的境外园区。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研究机构和海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探索有条件的开发区参与境外园区运营管理,有效输出园区管理经验和服务标准。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境外园区工程建设。
(二)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1.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提高引进来的质量和水平。(111)扩大开放领域降低准入标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重点在汽车、飞机、船舶、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金融等行业谋划和储备一批新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112)提高制造业全产业链利用外资水平。聚焦“高新基”,大力引进全球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补齐、壮大、拓展全产业链。积极承接企业返程投资,转化境外投资并购成果。(113)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积极引进境外专业服务行业,有序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积极稳妥引进外资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点展业。(114)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适度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积极引进国际现代农业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
2.共同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稳步扩大对外投资,全方位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115)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以境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装备出口和技术合作等形式,加强建材、汽车、钢铁、化工、煤炭、电力、工程机械、轻工纺织、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国际合作,加快技术、装备、服务和标准走出去。(116)推动服务业走出去。鼓励商务服务、设计研发、批发零售、金融服务等对外投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对外投资相对密集的国家和地区,探索建设集物流集散、加工制造、展示展销、信息资讯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境外系列服务站。(117)协同开拓国际市场。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联盟,与沪苏浙共同举办境外投资推介、境外工程承包对接活动,并在“一带一路”项目实施、政府驻外机构和商会协会平台支持、对外投资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支持企业与沪苏浙企业通过项目合作、股份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抱团出海”。(118)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共同推进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专栏22 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工程
引导建材行业优势产能转移。
引导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行业开拓国际市场。
引导农业提高国际合作水平。
引导提高境外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引导科技国际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合作,集聚创新资源,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引导加强境外工程承包合作,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提升工程承包合作水平。
3.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开展多领域有特色的国际交流活动,加强国际友城建设,促进民心相通。(119)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推进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加强高端智库国际交流。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120)搭建文化交流桥梁。开展“一带一路上的安徽人”大型媒体新闻活动,积极申报“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推动优秀文化、文学作品、影视产品走出去。(121)促进教育及青年交流。大力推进双向留学,推动教师和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打造“留学安徽”品牌吸引沿线国家青年来皖学习。推进合肥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122)强化卫生领域合作。加强医疗人才培养、防治技术交流、高端医疗技术等领域国际合作,大力传播中医药文化。组织医疗技术人员赴南苏丹、苏里南等国开展医疗援助行动。(123)发挥侨商徽商作用。高水平规划建设安徽(合肥)侨梦苑,打造海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集聚区。积极推进“徽商回归”,鼓励海内外皖籍人士回乡投资创业。办好巢湖侨创峰会。
(三)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1.加快大通关一体化。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打造高效便捷大通关。(124)加快互联互通口岸通道建设。完善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机制,重点推进口岸城市群大通关项目合作和联动发展,围绕水水中转、铁海联运、空陆联运、保税货物流转等,优化监管模式,提升物流效率。深化长三角口岸物流项目合作,拓展中转集拼业务,对接长江流域港航、铁路、空港等信息平台,实现跨区域口岸物流协同联动。(125)加快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单一窗口”,推进通关数据交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推动扩大长三角“单一窗口”跨区申报试点范围。推动与上海“单一窗口”数据查询和统计对接。(126)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有序扩大金关二期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使用范围,加强进出口商品全流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127)推进中欧班列协作发展。加快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站场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主动加强与沪苏浙合作,优化班列线路布局,共建境外综合服务体系,拓展回程资源,提高双向常态化运行质量效益。(128)构建更为便捷宽松的出入境软环境。全面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政策便利体验。
2.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129)提升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130)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3.加强国际人才引进。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创改”试点省的聚才作用,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营造外国专家“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良好引才氛围。(131)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建立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广实施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改革,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建设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创造中心。积极复制推广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经验,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保持政策执行一致性。(132)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学习借鉴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地国际社区建设经验,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在皖工作国际人才享有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八、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推动,以保护好山好水为重点,突出生态廊道促联保,突出问题整改促联治,突出生态补偿促联管,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发展样板区,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一)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生机勃勃的绿色安徽。(133)加快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打造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强化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林网和堤岸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全线两岸植绿复绿,确保宜林地段绿化率90%以上。(134)提升生态屏障功能。增强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打造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35)加快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谋划实施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高质量打造环巢湖湿地公园群。
专栏23 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围绕生境、水系、水质、水量等湿地保护的核心问题,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杭埠河等入湖河流河口及滩涂湿地保护为重点,加快建设肥东十八联圩、玉带河,肥西三河,包河湖滨、派河口,巢湖半岛、槐林、柘皋河,庐江马尾河、栖凤洲等十大湿地,恢复湿地景观,完善湿地生态功能。到2030年,创建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4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市级湿地公园,打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总面积近100平方公里的环巢湖湿地公园群,创建合肥国际湿地城市,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安徽贡献。
2.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136)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有效管护天然林森林资源,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137)加强长江、淮河流域自然湿地保护。实施华阳湖、太平湖、升金湖、南漪湖、城西湖、瓦埠湖、女山湖、平天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过度利用、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态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138)加强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强丘陵山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长江流域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复绿工程,加强矿山废弃地恢复治理。实施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专栏24 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坚持资源开采与沉陷防控同步、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结合,科学规划,厘清责任,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淮北市濉溪县和杜集区、淮南市谢家集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切实保障沉陷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大力促进沉陷区生产方式转变和群众创业就业,努力实现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更高标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1.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行动,以解决“23+N”问题整改为主攻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水体水质明显改善。(139)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长江、淮河流域“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制定实施长江、淮河、新安江—千岛湖、巢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持续改善长江、淮河、巢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保持新安江水环境质量。(140)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皖北地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
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切实改善空气质量。(141)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华东电网公司、沪苏浙共同做好皖电东送机组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同步参与安徽电网深度调峰。(142)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钢铁、水泥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43)持续加强其他各类污染源治理。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完善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涉气“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整治,制定老旧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方案,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
3.提升固废危废防治水平。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144)有效防控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建立涉固体废物单位清单,实行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申报登记,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145)强化固废危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固废资源回收基地和危废资源处置中心,推行垃圾分类,支持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鼓励各地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
(三)健全更加紧密联防联控体系
1.全面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标准和水质考核体系。(146)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配合编制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在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园区建设、生态工程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拓展生态补偿的方式和领域。(147)在长江、淮河流域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积极推进洪泽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沱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148)逐步在湿地等其他生态领域推广“新安江模式”。
专栏25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工程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范围暂定为皖浙5市22县(市、区),人口约830万人,面积约3198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合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着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协同发展,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发展,推动旅游一体化发展等。目标是引领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流域水质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经济高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健全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健全环境保护监测预警、严惩重罚、责任追溯等制度,提升区域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149)强化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推动排放标准、环保规范和执法规范对接,逐步实现区域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统一和联合发布。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参加长江、淮河等干流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加强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的对接合作,联合推进跨界断面水质联合检测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制度。发挥空气质量超级监测站作用,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深化数据共享。(150)建立多维参与、协作共治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加强长三角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深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点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统一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
九、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务制度接轨,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促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提升全省人民在一体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1.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统一。加强标准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151)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安徽省地方标准和分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参与制定并落实长三角中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152)推动区域达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向皖西、皖北等地区倾斜,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努力缩小与沪苏浙的差距。
2.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化。加强区域协作联动,促进居民异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并便捷结算。(153)建立健全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制度,逐步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创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方式,探索开展异地备案互认合作,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推动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监管合作。(154)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开展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人员数据交换和比对,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推进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逐步统一。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155)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推动建立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数据标准体系。
(二)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水平
1.提升教育合作发展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156)加强区域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参与研究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联合开发区域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协同开展评估监测。(157)深化基础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资源,通过设立分校、整体托管、协作帮扶、学校联盟等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共建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打造优质均衡的基教统一体。(158)支持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实施“551”重点工程建设和高峰学科建设计划。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与沪苏浙优质高校全面合作,构建一流学科联合体,共建“双一流”大学。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支持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等国际化教育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引进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安徽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联合成立长三角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159)打造长三角产教融合的职教共同体。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及专业区域布局,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教融合基地、标杆城市和企业建设。探索联合建立涵盖行业企业的职教集团,搭建职教一体化发展平台,办好安徽国际商务职教集团,努力打造长三角区域的“职教人才成长带”。
专栏26 沪苏浙一流大学设立分支机构及高校合作交流推进工程
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研究院或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沪苏浙皖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与沪苏浙相关高校建设产教研医一体机构。充分发挥沪苏浙皖高校联盟作用,促进四地高校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滁州市建设沪苏浙高教科创项目。
2.促进文化交流合作。强化政策联动协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文化相互融通,系牢人文交流纽带。(160)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化历史文物保护合作,联合开展考古研究,推动建立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楚汉文化、淮河文化、老庄文化等研究,推动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统筹推动大运河安徽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打响“千年运河”品牌。(161)整合提升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丰富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共同打造长三角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162)强化公共文化机构联通合作。加强长三角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等馆际联动和服务功能联通,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推动舞台艺术、展览策划、美术创作和群文创作等全方位合作交流。
3.共同打造健康长三角。推动长三角医疗卫生事业合作共享、协同发展,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163)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卫生资源发展规划。积极引进上海等地优质医疗资源,采取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长三角专科联盟建设,开展医疗、教育、科研合作,协同打造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164)加强医疗协作。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区域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合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疾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质量控制、数据归集、疗效分析“五个统一”,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互认。发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合作,建设中医专科联盟和区域中医专科平台,共建科研协作网络。(165)强化公共卫生合作。健全区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加强血液联动保障。(166)加强医改联动。深化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建设,探索长三角药品和耗材联合带量采购。(167)推进养老区域合作。搭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养老市场指引,培育养老专业化市场,推进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互认互通。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养老产业布局,支持池州、芜湖等地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养老试点,建设一批健康养生基地。
专栏27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省,围绕肿瘤、心血管、儿科、中医、创伤等重点方向,制定支持政策清单,通过合作共建、委托管理、专科联盟等方式,与上海等地国内高水平医院开展合作,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医疗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推进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合作共建项目,实现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栏28 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建设工程
发挥生态、中医药、生物医药等资源优势,加强与沪苏浙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运动休闲、互联网、食品等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健康养生新业态,支持项目集中建设、企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职校资源、技工大省优势,储备养老护理人才。建设100个左右健康小镇,努力把安徽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
(三)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发展
1.共筑文化产业发展高地。立足区域文化产业优势,加强区域分工协作,打造重点发展产业链,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168)强化重点领域合作。推动签订一市三省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在文化科技融合、文化金融服务、对外文化贸易、文化旅游融合、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快建设合肥、蚌埠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合作联盟,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文化金融产品开发合作交流,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合作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新媒体和电影产业合作发展,推动安徽卫视与东方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打造卫视品牌联盟。(169)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推动省内文化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实力雄厚、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170)打造国际交流平台。继续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合肥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展会,举办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争取举办中国(黄山)国际文化旅游高峰论坛。
2.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长三角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旅游+”,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171)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和高效利用。联手打造一批名山、名湖、名城、名镇、名村、名园、名馆等文旅精品,谋划上海“一大”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泾县云岭—皖西大别山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系列快捷旅游产品,推出安徽小岗“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等文化旅游品牌。(172)逐步建立统一的区域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建立“乐游长三角”网络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旅游信息库,建立旅游安全提示、旅游景区(点)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共同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旅游护照”等产品。推动制定区域性旅游服务标准、规范,建立统一认证体系。(173)推动休闲产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合作,共同推动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举办长三角汽车联赛,办好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系列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化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共同推动长三角休闲产业大发展。
专栏29 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工程
提升旅游业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标准化水平,推动长三角建成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加快建设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充分发挥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特色,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旅游国际化。以沿线4个世界遗产、7个5A级景区、50多个4A级景区,以及众多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为黄金节点,以点串线、多线成区,探索区域旅游合作新模式,共建“城—山—江—湖—村”有机互融、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示范区。
协作推进皖浙闽赣生态旅游区建设。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主体,重点依托现有的世界级自然文化遗产集群,推进景区共建共享、客源互送互通,打造省际旅游合作发展的典范。
建设皖江城市文化黄金旅游带。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旅游通道作用,突出都市休闲、游轮观光、主题公园、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健康养生等,串接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等皖江城市及重要景区,努力打造面向长三角、联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文化黄金旅游带。
打造皖北历史和中医药文化黄金旅游圈。充分发挥皖北历史文化名人名镇、文物古迹、中医药文化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依托商合杭、京沪高铁,构建连接长三角、面向国内外的皖北历史文化和中医药文化黄金旅游圈。
(四)共建公平包容社会环境
1.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共同建设平安长三角。(174)注重社会治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一体化推进法治建设。(175)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标准体系和规划体系。开展社会治理联建联创活动,推动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组织。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全域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176)健全区域性重大灾害事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应急演练,推进重点城市和都市圈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同城化。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健全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共同打造诚信长三角。深化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177)建立健全信用平台体系。健全省、市信用平台体系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共同建设“信用长三角”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178)强化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推进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建设,逐步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179)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推广“信易贷”“道德信贷”“金农易贷”等守信激励产品,推动信用产品应用,努力培育长三角知名的皖企信用服务机构。
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体系
协同沪苏浙全面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加快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
1.深化立法协同。建立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协同协作常态化机制,发挥地方立法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180)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181)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立法协作。实行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具体立法项目协作,优先考虑选择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社会已有普遍共识、执法条件和执法力量基础较好以及适合法律调整和规范的立法项目。(182)探索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协作。落实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协作。(183)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立改废”。
2.推进政策协同。建立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184)建立长三角政策协商机制。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根据达成一致的意见形成协同方案,由各级政府依据协同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185)提高政策执行协同性。在环境联防联控、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行违法案件的线索信息共享、案件调查取证协作配合制度,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186)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合作机制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数据和信息资料共享,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统计体系,联合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与分析。
3.强化标准统一。加强长三角标准领域合作,按照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要求,逐步推动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探索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187)协同设立区域标准化联合组织。协同沪苏浙建立专门组织,负责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的立项、发布、实施、评价和监督。(188)开展区域统一标准试点。在农产品冷链物流、环境联防联治、生态补偿、基本公共服务、信用体系等领域实施区域标准一体化试点。推进区域内标准互认采信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189)联合开展先进标准研制。发挥安徽在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领域优势,积极争取设立更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同沪苏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指导作用。
(二)建设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1.建设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协作,促进人力资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在长三角地区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构建公平竞争的人才发展环境。(190)推动政策衔接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就业和人才政策,联合举办具有品牌效应的人才交流洽谈会和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探索举办网络洽谈会、招聘会。(191)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在皖单位与沪苏浙有关单位联合成立长三角院士工作站。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采取“双聘制”等方式开展人才合作,大力发展“星期天工程师”“云端工程师”和“轨道人才”等人才共享模式。推动人才资格认证标准统一,逐步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体系。(192)促进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加强长三角劳务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及其他特定群体就业,推进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重点面向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持续组织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定岗等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评选一批“江淮杰出工匠”。(19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完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协作、劳动争议案例会商等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打击欠薪联动协作机制。
2.建设统一开放的资本市场。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194)推进一体化直接融资体系建设。持续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企业挂牌审核措施,加强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沪苏浙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接。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安徽基地作用,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依法合规扩大专项建设债券、绿色债券、创新创业债券发行规模。争取上海期货交易所在铜陵设立铜期货交易仓库。(195)推进一体化间接融资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推动合肥国际金融服务后台基地等金融业态集聚区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争取在上海设总部的内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安徽或设立后台中心。鼓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到沪苏浙地区设立分支机构。(196)推进设立一体化投资资金。积极参与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经济发展、存量低效用地盘活的投入力度。鼓励与沪苏浙市县政府对口设立专项建设资金。(197)联建区域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规划及政策协调,强化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法规政策制定、监管科技发展等方面交流。研究建立长三角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动现有金融风险监测系统互通共享,及时发现风险点,加强会商研判和联合处置,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专栏30 合肥国际金融服务后台基地提升工程
积极对接沪苏浙金融产业,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金融研发、数据、电子银行等业务,吸引银行、保险、基金、期货、证券公司等机构设立区域管理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金融后台产业集聚区。推进交通银行金融服务中心、农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打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研究院、星泓金融创新城、光谷金融港、滨湖金融服务集聚区等重点平台。围绕建设区域金融资本集聚、投资基金集聚、资本市场服务、金融科技研发和金融人才服务“五大中心”,打造特色鲜明、集聚效应突出的金融小镇。
3.建设统一开放的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198)深化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用好用活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机制。(199)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争取开展土地整治机制政策创新试点。(200)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指标奖励。争取补充耕地国家统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4.建设统一开放的产权市场。推进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201)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完善“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推动林权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交易活动有序纳入平台体系。推进专家资源和信用信息共享。(202)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运营平台跨区域合作,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203)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起设立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健全集知识产权评估、担保、贷款、投资和交易“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构建统一有序的市场环境
1.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以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施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协同和市场准入政策共享,深化对接服务机制建设,为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同质化、便利化服务。(204)实行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205)加快实现证照管理一体化。实施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落实经营范围标准化用语表述,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相同、改革措施相同。(206)协力推动“一网通办”。共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跨区域政务服务网,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等功能,设立线下“一网通办”服务专窗,实现长三角地区政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线下异地办理。(207)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歧视性限制和隐形障碍,加强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调动民营企业家积极性,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2.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208)推进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鼓励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协作网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建设,强化跨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共同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209)推进消费者权益一体化保护。同步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共育一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基地。联合开展“美丽乡村放心消费”行动,实现消费投诉处理不出村。加强消费维权数据应用共享和分析研判,一体化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督。(210)协同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推动区域重点电商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联合创建。
3.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完善长三角地区质量发展合作机制,逐步实现质量技术资源共享,更好地以质量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211)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在信息、业务、资源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效率共同提升。(212)完善长三角区域计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长三角和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促进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整体水平跃升。加强长三角和华东地区计量比对工作,促进区域计量检测能力提升、计量检测互认及信息共享。探索长三角和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共建新模式,推进重要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就地就近检定溯源。(213)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推进特种设备单位、人员、设备信息互查互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互用。大力推进上海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测基地(广德)建设。创新区域检验检测认证联合监管,探索形成专家共用、违法共治、信息共享等监管机制。
4.合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安全环境。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推进长三角地区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更加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1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整合追溯链条,扩大追溯覆盖面,建设一体化追溯体系。推动成立长三角食品追溯行业协会,促进追溯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实现统一平台对外查询。(215)建立食品销售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区域性联合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信息和资源共享。完善异地仓储协查、专项整治联动、执法查处互助等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飞行检查协作。(216)健全食品安全交流协作机制。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议考核、产业发展等有关内容,发挥好省市县三级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作用,开展定期交流,提升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过程。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统筹协调行动计划实施,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家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向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接,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沟通衔接,协调推动重大事项落地见效。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
(二)健全推进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是实施行动计划、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创新做实区域合作机制,在已经形成的“三级运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级、市级、园区常态长效对接机制和干部培训互派机制,完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联合培育机制,加强与沪苏浙信息沟通、工作联动和资源统筹。设立市场化、社会化专业推进机构,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跨区域合作事项运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指导,在相关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三)完善规划政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有关部委,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编制专项规划,围绕创新、产业、人才、投资、金融等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努力争取国家更多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深入谋划,依据本行动计划,及时制定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升发展、区域重点城市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岭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省际公路通达能力提升、5G网络建设和应用、生态屏障建设、自贸试验区申建、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等指导意见或专项推进方案。建立长三角新型高端智库,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参与建设一批高端智库,研究设立安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重大课题研究。
(四)强化项目支撑
深入实施高质量“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确保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滚动推进项目实施。携手沪苏浙共同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以“项目化”带动“一体化”。坚持扬皖所长、主动作为,围绕区域协调、科创产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对外开放、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谋划推进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水平。
(五)抓好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跟踪分析,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开展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共同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统计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与要素奖励、干部任用挂钩,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行动计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省域、全方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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