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中欧班列运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营商环境评价、中国品牌日活动等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民间投资、海南自贸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中澳投资贸易合作、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钢铁去产能“回头看”、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大宗商品价格形势、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促消费政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在此间提问,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促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尽快恢复,请问下一步在促进民间投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将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金贤东就此问题回复称: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政策实施,使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二是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领域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动混改试点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深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环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第二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三是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第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一是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工商领域社会团体及其驻华机构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二是支持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方面,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工作。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关工作,开展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相关工作,从工作推动、政策落实、整体效果等方面,对促进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引导示范效应。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在大幅放宽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等重点领域,出台精准政策文件,突出政策落实刚性,确保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上海证券报记者在此间提问,碳达峰碳中和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发改委担负着制定相关顶层设计的重要任务,请问这项工作现在的进展如何?
金贤东就此问题回答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这里,简要介绍有关工作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制定,认真研究各行业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目前,正在抓紧编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研究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建筑、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谋划绿色低碳科技攻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保障方案,进一步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按照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2030年前全国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金贤东在会上同时通报了今年的电力运行情况。从发电看,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6.8%,比2019年1—4月份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火电、水电、核电、世纪新能源网、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8.9%、1.1%、14.9%、28.2%和7.6%。4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11.0%,比2019年4月份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5.5%。
从用电看,今年1—4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9.1%,比2019年1—4月份增长14.6%,两年平均增长7.0%。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3.8%、20.7%、29.0%和3.8%。分地区看,全国11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20%,其中西藏、湖北增速超过30%。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3.2%,比2019年4月份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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