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和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设备采购订单,其中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213.08万元(含税),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090.85万元(含税),订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7,303.93万元(含税)。
本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收到采购订单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标准,但已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达到公司自愿披露的标准。
据悉,本次已不是海目星第一次获得宁德时代大单。2020年12月,海目星就已收到宁德时代子公司四川时代8份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92亿元(含税)。
作为下游应用厂商的代表,海目星于2020年9月份正式上市科创板,2020年实现全年营收13.2亿元,2021年Q1营收1.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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