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新提案将为该地区提出一项绿色债券标准,这一提案强调了自愿加入机制以及针对外部审核方的规定。我们在本报告中更新了对该标准的观点,并对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做出了评估。
2021年7月6日,欧盟委员会采用了新的可持续金融战略(Sustainable Finance Strategy),以推动欧盟的气候转型。此外,针对欧盟绿色债券标准(EUGBS)的条例提案得到通过,将对欧洲绿色债券的界定提供指导。
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基于先前的报告和建议构建,整合了欧盟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分类方案中的标准,并参考了一份姊妹条例中提出的要求,即融资基础用途为投向符合条件的经济活动才能列入欧洲绿色债券。在本报告中,我们考虑到条例提案提出的各项细则,对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各项要素的有效性和创新性进行了评估。
7月的这项条例提案提出了一个自愿加入的机制,发行人可以自愿选择将发行的债券指定为“欧洲绿色债券”,而选择发行欧洲绿色债券的发行人将必须遵守标准中确立的各项规则。此外,该指引还概述了提升市场透明度的有关规则,例如引入注册验证方来进行外部审核。
本提案目前将进入正式的欧盟立法程序。
一组数据
4项
该标准的主要构成部分数量
1.4万亿美元
截至2021年6月7日绿色债券的全球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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