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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风、光两个千万千瓦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电解水制氢

   2021-09-10 白城市人民政府43780
核心提示:9月8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根据文件,十四五期间
9月8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根据文件,“十四五”期间,白城市要开展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管理模式,实现园区企业全部由新能源供电,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实施总投资11.5亿元的洮北年产1万吨碳纤维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总投资7亿元的洮北源网配套建设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谋划总投资50亿元的远景10GWh储能电池电极、电芯及模组储能装备制造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

以建设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打造吉林西部国家级新能源保障基地。全力推进风、光两个千万千瓦基地建设。实施总投资40亿元的洮南大唐二期6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7亿元的洮南大唐15万千瓦风光互补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33亿元的通榆水发5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36亿元的大安华能吉鲁5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48亿元的通榆华能7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平价上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国家电投1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开发项目,2021年开工,2022年投产。谋划总投资4.3亿元的大安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

引入远景集团、东方电气等国内大型世纪新能源网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拓展光伏组件生产链条,发展世纪新能源网、光伏配套装备。实施总投资10.5亿元的通榆世纪新能源网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0.7亿元的东方电气(通榆)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0.5亿元的通榆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2.5亿元的通榆远景智能风机装备制造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3.5亿元的通榆加亿年产5万吨世纪新能源网塔筒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亿元的洮北林成世纪新能源网塔筒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4亿元的洮南运达智能风机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亿元的大安天能日托光伏发电组件生产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

依托可再生能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电解水制氢,建成百万吨级“氢田”,打造“中国北方氢谷”。实施风能制氢余电上网工程,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制氢、加氢、用氢一体化重点项目,创建白城工业园区氢能产业园区。推进总投资1.1亿元的工业园区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建设总投资1亿元的新能源装机10.6兆瓦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工程,2021年投入运营。

全文如下: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的通知

白政发﹝20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

为切实做好《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实施“生态强市”,建设“一城三区”,加快白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特制定任务清单如下:

一、生态建设

1. 抓住全省“大水网”建设契机,实施河湖连通达标等重大水利工程,探索构建区域大循环水系。实施总投资50亿元的引嫩济洮工程。﹝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引嫩入白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引嫩入白”“引洮入向”“引霍入向”、龙海灌区等一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构建集引水、蓄水、补水、灌溉、防洪于一体的生态水利保障格局。实施灌区末系改造,打通入田到户“最后一公里”。谋划总投资23亿元的大安嫩江、洮儿河、霍林河水生态治理工程;总投资5.7亿元的白城洮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总投资15亿元的镇赉新月大型灌区整合节水续建配套改造;总投资5亿元的大安现代化农业灌溉项目。﹝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开展大江大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加强堤防建设、河道清障与蓄滞洪区管理,嫩江、洮儿河等干流堤防达到设计标准。谋划月亮湖水库等安全保障综合治理项目。﹝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培育引进优质牧草品种,建设羊草和苜蓿规模基地,建立高效优质人工草场示范基地。每个县(市、区)培育改良两个万亩以上集中连片、草原植被覆盖度达68%以上的优质草场。﹝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三北”防护林、农田防护林网修复等工程。实施总投资6.7亿元的森林草原防火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白城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总面积32万亩的吉林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湿地补水、退耕还湿、芦苇修复等湿地恢复工程,扩大湿地有效保护面积。实施总投资5亿元的白城湿地保护工程。﹝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造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相得益彰发展格局,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县)。﹝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进秸秆禁烧和“五化”综合利用。谋划总投资3.4亿元的镇赉县坦途镇30兆瓦农林废弃物资源化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3.7亿元的镇赉秸秆生物饲料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加快嫩江、洮儿河等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水排污行为。谋划总投资3.2亿元的大安改善人居环境工程(玉龙湖至黑鱼湖水系连通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持续推进洋沙泡等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市引嫩入白管理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强沙化土地、盐渍化土地等退化土地修复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监测、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大力推进退牧还草、草原防灾减灾、鼠虫草害防治、严重碱化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重大工程。实施总投资18.4亿元的白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全域打造“无废城市”,必保完成“十四五”期间减排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深化水土污染治理,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破坏生态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快推进总投资6亿元的白城东湖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建设。(洮北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9.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落地。严把环境准入关,严防辖区内出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努力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计划;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Ⅲ类水体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草原面积稳定在5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65%以上;林地面积稳定在670万亩左右,森林面积达到50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13%左右;自然湿地面积稳定在500万亩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45%。

二、产业发展

22. 落实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战略,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作,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能力。谋划总投资7.2亿元的洮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亿元的镇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洮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亿元的通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6.5亿元的大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的大安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抓好玉米水稻深加工,依托丰富的玉米资源优势和中国弱碱地稻米之乡品牌优势,坚持“资源换项目”原则,实施主粮加工和现代食品产业跃升行动。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梅花玉米深加工项目,2021年三期竣工;总投资1.1亿元的益海嘉里二期扩建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谋划总投资2.7亿元的大安年产3万吨糠醛项目;总投资8亿元的镇赉绿色有机稻米种植及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产业化基地。﹝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依托白城燕麦、白城绿豆等品牌优势,发挥杂粮国检中心作用,推进杂粮杂豆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实施总投资5亿元的通榆辣椒深加工产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通榆年产10万吨藜麦饮料项目;总投资2.5亿元的通榆2万吨绿豆全籽粒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快生态牧业基地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项目。推进总投资5.5亿元的瑞信达1.5万头标准化奶牛场(二期)建设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40亿元的洮北(飞鹤)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0.5亿元的牧原肉食品加工项目,力争2022年竣工投产,同步推动牧原全产业链项目;总投资2.3亿元的大安大北农年出栏25万头商品猪建设项目,力争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2.1亿元的大安安大白羽肉鸡全自动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抓好百万头肉牛工程,研究制定支持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肉牛种业,推行规模化养殖,推进吉运、和合等肉牛产业加工项目,加快全产业链发展。2021年新增肉牛存栏10万头。谋划总投资1.2亿元的通榆肉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推进“名特优”鱼苗繁育及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加快生态水产基地建设。谋划总投资20亿元的西部(白城)生态水产基地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开展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管理模式,实现园区企业全部由新能源供电,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实施总投资11.5亿元的洮北年产1万吨碳纤维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总投资7亿元的洮北源网配套建设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谋划总投资50亿元的远景10GWh储能电池电极、电芯及模组储能装备制造项目,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竣工投产。(洮北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分别牵头负责)

29. 积极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工程建设,打通电力外送通道,将清洁能源输送到东部负荷中心消纳。﹝市能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以建设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打造吉林西部国家级新能源保障基地。全力推进风、光两个千万千瓦基地建设。实施总投资40亿元的洮南大唐二期6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7亿元的洮南大唐15万千瓦风光互补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33亿元的通榆水发5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36亿元的大安华能吉鲁5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总投资48亿元的通榆华能7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平价上网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并网发电;国家电投10万千瓦世纪新能源网开发项目,2021年开工,2022年投产。谋划总投资4.3亿元的大安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市能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引入远景集团、东方电气等国内大型世纪新能源网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拓展光伏组件生产链条,发展世纪新能源网、光伏配套装备。实施总投资10.5亿元的通榆世纪新能源网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0.7亿元的东方电气(通榆)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0.5亿元的通榆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2.5亿元的通榆远景智能风机装备制造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竣工投产;总投资3.5亿元的通榆加亿年产5万吨世纪新能源网塔筒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亿元的洮北林成世纪新能源网塔筒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4亿元的洮南运达智能风机制造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总投资1亿元的大安天能日托光伏发电组件生产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依托可再生能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电解水制氢,建成百万吨级“氢田”,打造“中国北方氢谷”。实施风能制氢余电上网工程,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制氢、加氢、用氢一体化重点项目,创建白城工业园区氢能产业园区。推进总投资1.1亿元的工业园区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建设总投资1亿元的新能源装机10.6兆瓦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工程,2021年投入运营。﹝市能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鼓励中一精锻、安费诺金事达、成来电器、福佳科技、天奇装备等重点企业发展汽车配套、电工机械、变压设备、造纸机等产品。﹝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支持道地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开展道地关药关键技术研究及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协调推进建设国药集团百琦药业中医药产业园区。谋划总投资3亿元的洮南敖东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聚焦建设吉林西部河湖草原湿地旅游大环线,打造环湖生态、百里水生态长廊、乡村民俗、冰雪娱乐等旅游产品。创建大安嫩江湾5A级景区,统筹推进嫩江湾、月亮泡镇、月亮湖水库旅游一体化开发,丰富中短期旅游线路,提升“湿地鹤乡·生态白城”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打造全域旅游。实施总投资1.8亿元的大安嫩江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2021年竣工投产;谋划总投资20亿元的通榆向海景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镇赉农业绿色休闲观光旅游示范园建设项目;总投资9亿元的大安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项目。﹝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构建深入城乡、联通区域、便捷高效智能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配送中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谋划完善市、县级邮政业安全支撑体系,提升邮政快递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围绕“数字白城”建设,构建以联通北方云计算中心为主体,白城工业园区国家级数据灾备基地、白城经开区数据产业基地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大数据产业格局,打造中国北方“云谷”。谋划总投资40亿元的白城绿色数据中心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白城市云计算(数据灾备)中心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通榆云计算项目。﹝市政数局、市商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新增清洁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新能源产值达到260亿元;全市年制氢达到12万吨,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亿元,逐步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千亿级氢能产业集群;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346.7万吨标准煤;全市肉牛发展到150万头,畜禽养殖量达到4460万头(只),畜牧业产值达到260亿元;全市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新建5个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区;全市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600万亩;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0亿斤;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6万吨,渔业产值达到12亿元,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60亿元;全市规上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10亿元;全市规上医药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全市规上冶金建材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全市旅游收入达到200亿元左右。

三、乡村振兴

39. 争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打造辣椒、绿豆、水稻、肉牛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级杂粮杂豆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农民合作示范社和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谋划总投资20亿元的大安弱碱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30亿元的吉林西部玉米产业融合生态基地(镇赉)项目;总投资31亿元的吉林省西部生态畜牧业示范园区(镇赉)建设项目;总投资4.5亿元的通榆打瓜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6亿元的洮南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区域性杂粮杂豆交易中心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深入开展“六清”整治活动,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以公路和库区绿化美化为主线,实施绿色廊道工程。(市林草局牵头负责,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深入开展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提升“四增”产业带户模式,稳步提高光伏电站综合产出效益,推动庭院经济升级,积极发展电商扶贫,巩固扶贫车间成效,创建就业扶贫驿站,拓宽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渠道。﹝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建设,推动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适龄教育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和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贫困乡村基础设施通达能力。﹝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建立常态化扶贫机制,健全缓解相对贫困、解决多维贫困、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长效政策体系。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临贫预警机制和骤贫处置机制,加强返贫信息管理,制定返贫风险和脱离返贫风险贫困户清单,实行台账化动态监管。﹝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320个;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力争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全市60%以上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市县级以上“扶贫车间”发展到55个。

四、城镇建设

48. 聚焦“首位度”,打造区域中心城。推进总投资16.5亿元的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计划2023年投入使用。(白城市“一城三区”集中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打造区域教育中心。抓好生态新区、西部收储区、东部棚改腾空区开发建设。推进“校城一体化”,加快医教大学城建设。谋划白城医学院建设项目,2021年完成设置审批,2022年开始招生;总投资9.1亿元的白城科教小镇(职教园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0.5亿元的经开区大学城、体育城;白城师范学院新校区项目。﹝市教育局、白城医高专、白城师范学院分别牵头负责,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打造区域文体中心。建设“文化城”,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白城市档案新馆、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加快数字化改造。建设“体育城”。健全完善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向郊区、镇村倾斜力度。﹝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打造区域医养中心,积极推动中医院异地新建,中心医院争创三甲,推进医养、康养体系多业态融合。﹝市卫健委牵头负责,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2. 打造区域特色旅游中心,深挖域内红色资源,打好渔猎文化、辽金捺钵文化、民俗历史文化三张牌。做好城四家子、辽吉省委、辽北省政府旧址修复。谋划总投资12亿元的白城红色文化产业园项目。﹝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打造区域科研中心,强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洮北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打造区域枢纽中心,完善市域路网,提速城际交通,推动“一环八射”向心公路网建设,打通省际“断头路”,提高县域、区域交通设施相连相通水平。谋划G231、G302、G334,S211、S212、S518等国省干道和市区绕越线项目;总投资4.2亿元的生态新区核心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加快编制完成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56. 探索建立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57. 高品质实施“三城争创”,巩固国家卫生城、省级园林城发展基础,实施“九大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一体升级,加快建设百里生态绿色长廊。深化“五大创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林草局分别牵头负责)

58. 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供水、供热、排水、污水、燃气、电力管网改造,完善城市公厕、垃圾处理等“十大工程”设施。谋划总投资2.5亿元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3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洮北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尽快投产;谋划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垃圾填埋场改造等项目。(市住建局、市能源局、洮北区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负责)

59. 推动信息网络、数据中心、5G网络和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城市。(市政数局牵头负责)

60. 加强城市景观生态建设,谋划推进引水入城工程,打造城市水系,构建城市景观新格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61. 实施长白铁路提速工程,推进齐齐哈尔-白城-通辽铁路建设。实施总投资2.2亿元的长白快铁提速工程,2021年竣工投入使用。谋划总投资229亿元的齐齐哈尔-白城-通辽铁路项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62. 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实施集中供热。力争所有建制镇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3. 重点培育舍力、红岗子、福顺、万宝、黑鱼泡、嘎什根、瞻榆、边昭、青山和林海等10个产业强镇,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411公里,全市公路网通车总里程达1.3万公里;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5%,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力争创建1—2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镇。

五、改革开放

64. 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高投资审批服务效率,完成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市政数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5. 加强诚信城市建设,力争在全国城市信用排名保持在前40名之内。﹝市政数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6. 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7. 统筹做好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8. 依托农业、生态、清洁能源等优势资源,加强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引进,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9. 推进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谋划总投资2亿元的大安通用机场项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0. 充分发挥对口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与浙江、长春及吉林大学在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和干部人才等方面深层次实质性全方位交流与合作。谋划建设“飞地经济”合作共建示范区。﹝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1. 建设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着力拓展农村消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构建“智能+”线上线下融合新消费模式,打造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市)。﹝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2. 重点谋划布局生物化工、氢能产业、新能源示范、“零碳”经济等4个产值超百亿的特色产业园。﹝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3. 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要求,打造一批年产值超十亿、超百亿的专业特色园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4. 白城经济开发区提升壮大汽配、综合能源、医药三大产业,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75. 白城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汽车、建材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特色制造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成发展、现代服务业快速成长的新型产业格局。谋划总投资10亿元的工业园区智能微电网建设项目。(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76. 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积极开发生态观光、世纪新能源网景观、民俗风情、农家体验、冬季冰雪和爱国主义教育等特色旅游产品,加快打造吉林西部湿地旅游大环线重点景区。(洮北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77. 生态新区重点打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完备、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城乡统筹一体的现代新区。(市新区办牵头负责)

78. 支持白城工业园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支持各地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谋划总投资5亿元的白城化工园区。﹝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9. 开展开发区去行政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0. 坚持产业链招商理念,实施专项招商行动,强化精准招商。﹝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1. 充分发挥项目服务中心作用,实行项目长负责制,推动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实现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双提升。﹝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4%;全市初步形成农产品加工、新能源及氢能、装备制造三大百亿级乃至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旅游、物流等多个超十亿级产业;全市开发区(园区)经济增速至少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一倍以上,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引进域外资金年均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市属各开发区(园区)和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引进3个以上亿元产业项目。

六、科技创新

82. 依托洮北碳纤维产业园区、远景集团等白城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构建高技术研发体系。﹝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3. 依托中科佰澳格霖农业示范(海坨)片区,建设完善农业研发科技平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国药集团,打造区域性新药研发生产平台。﹝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4. 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杂粮杂豆良种繁育基地,推广燕麦等优质品种转化应用。谋划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研究院。(市农科院牵头负责)

85. 鼓励医药企业开展国外专利到期或非专利药物仿制及安全一致性评价研究。﹝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6. 统筹推进“创变个、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不断壮大规上企业规模。支持有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力争域内企业上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7.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鼓励和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领跑者”活动,突出标准化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中的基础支撑和战略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8.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谋划总投资3亿元的白城市双创中心二期项目;总投资2.5亿元的洮北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9. 整合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信息资源,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建设以创新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0. 积极落实降本减负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1. 整合提升小微企业生成、重点企业培育、重点产业跃升“三大计划”,持续开展助企服务行动,主动引导企业对接产业政策、争取项目资金。﹝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2. 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家重大关切。﹝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3. 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分别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4. 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优秀原始性创新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5年,全市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3%;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10.4%;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20年翻一番;全市民营企业户数达到2.6万户,年均新增800户左右,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3%以上。

七、文化产业

95. 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巩固“鹤乡大讲堂”理论宣讲品牌。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6. 持续开展“全民志愿·公益白城”“日行一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7.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8. 健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9. 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青少年发展体系。﹝团市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 持续打造“歌舞鹤乡·放飞梦想”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融合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节事赛事等系列活动。推进文化精品工程。谋划总投资7亿元的通榆军旅文化研学基地;总投资15亿元的通榆铁西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 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构建市县贯通的传播体系。﹝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社会事业

102. 完善社会救助、促进就业等制度,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完善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3. 实施就业形势动态监测预警,强化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协同性。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4. 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尽快实现法定覆盖人群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分别牵头负责)

105. 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探索开发社会救助线上救助比对系统。﹝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6.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危旧楼改造,有效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实施总投资6.7亿元的通榆道路综合改扩工程,力争2021年投入使用;谋划总投资1.4亿元的大安安广镇镇区内排水改造及人行路铺设工程;总投资2亿元的松原—白城—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总投资1.8亿元的镇赉中心城市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总投资10亿元的镇赉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21亿元的通榆500千伏变电站项目;总投资2亿元的通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投资18亿元的通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8.5亿元的通榆电力及通讯线缆入地工程;总投资7.3亿元的通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白城市6.6万平方米棚改建设项目。﹝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7. 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有机融合,打造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谋划总投资1.3亿元的白城市光荣院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8. 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9. 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市民政局、市残联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0. 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教育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民族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继续教育多样化发展,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 优化教育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严查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谋划总投资1.8亿元的经开区、新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市教育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服务和救治能力,启动省级试点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标准化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城市三级医院下转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谋划白城市肿瘤医院建设项目;洮南市人民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大安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安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3.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防控。谋划白城中心医院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建设项目;白城市传染病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白城第三人民医院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ICU)收治能力建设项目;白城市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扩建项目;改扩建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用房,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配置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必要医疗装备。﹝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4. 持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

到2025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居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8.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班额比例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5%,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医疗床位7.5张左右、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25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

九、社会治理

115. 维护信访稳定,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拓展“一个电话解难题”热线功能,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有效解决。﹝市信访局、市政数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6. 大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7. 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9. 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0. 健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运行体系,深化“交巡合一”改革,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和“一村一警”“一网格一辅警”工程,抓好大数据实战应用,着力创建更高水平的全省最安全地区。(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21. 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系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夯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快消防水源、生命通道等设施建设。﹝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2. 推动《白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123.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全面建设“法治白城”。﹝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此任务清单,成立相应的推进专班,按照“五化”工作法制定本地区、本领域的细化专项清单,确保主要指标顺利推进、重大项目加快落地、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尽快落实。任务清单采取动态调整修订机制,实行年度测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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