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株洲某技术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德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常德某科技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800余万元货款,故株洲某技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常德某科技公司名下无房无车无银行存款,且官司缠身,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此时,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财产调查时传来好消息,被执行人在常德津市工业园内投资建设了九座屋顶光伏发电站。
由于该九座屋顶光伏发电站分别位于九家不同的当地企业的厂房屋顶上,查封难度相当大,且当地企业不愿配合执行,石峰法院执行局组织十余名干警奔赴常德津市,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依法强制执行,先后查封了上述九座屋顶光伏发电站。九座光伏发电站查封后经过司法评估,评估价格总计900余万元。近期,石峰法院执行局在淘宝网上对上述九座屋顶光伏发电站进行司法拍卖,最终全部拍卖成交,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呆账800余万元。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