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申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报流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补贴项目清单申报服务。申请纳入项目清单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开展申报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1. 用户注册。新能源发电企业在新能源云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作为与存量项目关联的依据。
2. 信息填报。新能源发电企业在新能源云平台选择所属集团项目,填报申报补贴项目清单所需信息。
3. 项目初审。省级电网企业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
4. 项目复审。省级电网企业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清单,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向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复审,并取得审核确认结果。
5. 项目复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清单,统一报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取得复核结果。
6. 项目清单公示和公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结果,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正式公布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并同步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二、申报信息
1.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实行补贴目录管理,不需要申请纳入清单;已经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1-7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发电项目,直接纳入清单,不需要重复申请;光伏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继续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不需要申请纳入清单;其他拟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均需要申请纳入项目清单。
2.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本次申报补贴项目清单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需符合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
(2)应根据国家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获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3)上网电价应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4)全容量机组并网时间符合补贴要求。世纪新能源网项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需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并网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底),生物质发电项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3. 本次申报补贴项目清单的项目,新能源发电企业核对平台上以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址、项目类别、电站类型、接入电压等级、所属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4. 本次申报补贴项目清单的项目,新能源发电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基本信息,包括经纬度、所属最高集团公司名、联系人等。
(2)指标信息,包括项目指标名称、项目属性、指标文件、发布单位等。
(3)核准/备案信息,包括项目核准/备案名称、核准/备案规模、核准/备案文件、印发单位等。
(4)接入系统信息,包括接入系统方案文件、印发时间等。
(5)并网信息,包括首台机组并网时间、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实际已并网规模及证明材料等。
(6)电价信息,包括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电价及文件,并网时本地燃煤标杆电价等。
(7)申报承诺书。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对填报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报工作安排
1. 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省区、分批次开展补贴项目清单申报工作。4月底前,各省区平台均开放存量集中式项目申报。
2. 优先组织存量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项目清单申报工作,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申报工作将根据集中式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进展,后续陆续开放。
3.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单式”管理要求,补贴清单申报不设截止日期,项目随报随审,定期发布项目清单。
4. 为更好的做好保底服务,对于不能通过平台申报的项目,可通过线下方式联系当地电网公司办理申报,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新能源云平台补贴申报常见问题与解答 (第二版)
一、总体性问题
本次补贴项目清单申报范围?
本次主要申报前七批补助目录以外的已并网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包括世纪新能源网、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非自然人 分布式项目申报工作将根据集中式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进展,后续陆续开放。已纳入前七批补贴目录、光伏扶贫补贴目录、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需要申报,但可在平台补充完善相关项目信息。
2.本次补贴项目清单并网时间要求?
平台中显示的所有已并网项目均可以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 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 号)明确的全容 量并网时间范围外的项目,申报信息暂时不进入审核公示环 节。
3.本平台与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关系?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 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 号)文件要求, 发电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填报信息,并进行初审、复审,国 家电网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清单,统一报送国家 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在新能源云平台填报的 项目,不需要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重复报送。
4. 已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填报的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为做好与电网企业已有信息的校对,便于纳入清单后及时转付补贴,避免项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发电项目需要在新能源云平台补充完善相关项目信息,由新能源云平台统一报送。
5. 本次申报开始和截止日期?
本次申报从2020年4月11日开始,逐步分省开放测试, 平台正式开放后,测试数据不需重复填报。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单式”管理要求,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不设截止日期,存量项目随报随审,定期发布项目清单。
二、用户注册和企业入驻
6. 在用户注册时,提示“注册信息重复”或“该账号已 被注册”怎么办?
新能源云平台纳入国家电网统一用户平台管理,若该账户已在电 e 宝、网上国网或新能源云 App 中注册,请直接登 录。
7. 请问一个手机号可以同时入驻多个公司吗?
为了考虑数据的安全性,目前一个账号只允许入驻一家 公司。
8. 所属最高集团名称缺少我要选择的集团公司名称,怎么办?
请临时选择“本企业”提交入驻,同时在页面右侧的“意 见反馈”中进行反馈,提交“公司全称”、“集团公司全称” 等信息,我们将在后续升级中补充完善。
9. 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企业负责人,企业入驻界面怎么填写法人姓名?
法人姓名输入框以项目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可填写营业 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
10. 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下设分公司,项目接入系统也是按分公司接入的,企业入驻上传营业执照时,是上传公司营业执照还是分公司营业执照?
以在电网公司申请接入系统时提交的公司营业执照为准(项目主体后期变更的,以最新营业执照为准)。
11. 企业入驻指定(委托)书,需要怎么填写?
以经办人身份办理企业入驻时,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和经办人签名后的扫描文件。
12. 在项目核准(备案)和接入系统申请后,项目主体发生了变更,企业入驻时是否采用公司新名称?
平台内项目已根据电网企业结算信息,对发电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了更新。发电项目可采用最新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入驻,但在信息填报时,需要额外提交主体变更证明材料。
三、信息填报
13. 发现项目不可修改信息不正确,怎么处理?
有两种方式,一是请联系当地电网公司进行修改;二是请在页面右侧的意见反馈功能中进行反馈,提交“项目名称”、 “所属省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描 述”等信息,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处理。
14. 项目被拆分为多个项目是什么原因?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项目分批次获得年度建设方案等指 标文件,或者分批次并网对应不同电价标准。为更好的做好审核和后续补贴发放工作,电网企业将已并网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按照指标文件、核准文件、电价文件等最小口径对项目进行了拆分,确保一个项目对应唯一的指标、核准和电价文件。
15. 发现本集团项目有缺失或者存在不属于本集团项目, 怎么处理?
有两种方式,一是请联系当地电网公司进行修改;二是 请在页面右侧的意见反馈功能中进行反馈,提交“项目名称”、 “所属省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描 述”等信息,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处理。
16. 指标文件有什么要求?
指标文件指可证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规划的文件,必须 有明确项目清单。通常为拟核准计划、年度建设方案、基地 建设方案、示范项目清单、竞价项目名单等。
17. 生物质发电项目若没有年度建设方案文件怎么办?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生物质发电项目没有年度建设方案 等指标文件。对于该类项目,指标文件栏可以填写本地区“十 二五”或“十三五”规划文件,文件字号填写“十二五规划” 等。若本地区无生物质发电规划,也可用核准或备案文件代 替。
18. 核准(备案)文件是“地面分布式”,此次是否可以申报?
只要是在目前平台项目列表中显示的项目,均可以进行申报,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19. 电价文件有什么要求?
电价文件指项目并网后,本地价格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电价认定文件。对于部分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已不再对并网 电站逐一出具电价文件,这些项目可提交与项目并网时间相 对应的国家发布电价文件。
20. 机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本次申报中,对项目首台机组并网时间、全容量并网时 间实行项目业主承诺制。发电项目应提交相应并网投运检修 (调试、启动)工作票、场站并网通知文件、电费结算单、 验收报告、发电曲线等相关材料,作为申报佐证材料,首台 机组并网时间应与汇报调度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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