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2022年首期20万千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规模200MW,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宜城东湾100MW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标段2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2022年首期20万千瓦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第一标段:宜城东湾100MW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宜城市板桥店镇东湾村,场址区中心点坐标为E112°35'34.76",N31°41'19"。场址中心点距离宜城市区约32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834亩。光伏区地貌主要为剥蚀侵蚀低山丘陵、山间冲洪积缓坡坡地组成,为低山山地地貌。场址附近有G346、S53经过,场区内有乡村道路横穿,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建设规模:本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为115.71MWp。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第二标段自建莺河马头山220kV升压站。
(2)第二标段: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场址区中心点坐标为E112°24'50",N31°43'40"。距离西侧宜城市直线距离约17km,距离西北侧襄阳市直线距离约45km。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23亩。土地属性为一般农田,场址地貌为丘陵。场址由省道S218和国道G346穿过,对外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本期规划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为123.17MWp。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樊城变电站。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实施,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宜城东湾100MW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不含组件、逆变器)及材料采购、监造检测、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管理、工程试运行、生产准备、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含1:500地形图测绘,地质详勘并出具地勘报告,试桩并出具试桩报告等;根据业主单位选定的用地范围进行光伏场区的布置设计、升压站设备选型及设计;
2)本工程除组件、逆变器之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清单采购;
3)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主变、箱变、逆变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SVG、二次安防、远动通信、测控保护、计量、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消防系统、AGC/AVC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铜绞线、接地极等)、塔材、进线间隔、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中国三峡 ”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场内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逆变器基础、门型构架、综合楼、生产楼、SVG室、危废品库、柴发室、升压站(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接地等相关土建工作;
6)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及整改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题验收并承担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7)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包括政府的行政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的勘察及报批(如投标人红线外施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土地报审、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规划调整及前期所有专题需要变更的手续办理等,配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8)负责完成征地、土地流转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发包人仅负责签订征地、土地流转补偿协议并支付征租地及补偿费用;
9)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国网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讯协议、通信链路开通、防雷接地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环评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能量管理平台建设和全场并网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等完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
10)负责主变、箱变、SVG、GIS、35kV开关柜等投标人采购责任范围内设备的监造工作;参与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
11)负责10kV备用电源的施工、安装、接入等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12)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全容量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的时间,进入质保期(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其他设备通过移交生产验收,进入质保期;
13)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4)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2年。
(2)工程界面划分
工程界面划分以升压站110kV出线龙门架为界,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光伏场区内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从升压站外引入龙门架的线路或电缆(光缆)及相关引入(连接、熔纤等)工作由送出线路工程承包人负责。
(3)甲供设备部分
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
2)交货地点:东湾光伏项目招标人指定位置;
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5)其他:卸货、到货验收、保管、成品保护、仓储、检测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第二标段: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内容:同第一标段。
(2)工程界面划分
工程界面划分以升压站110kV进线龙门架和220kV出线龙门架为界,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光伏场区内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从升压站外引入龙门架的线路或电缆(光缆)及相关引入(连接、熔纤等)工作由送出线路工程承包人负责。
(3)甲供设备部分
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
2)交货地点:莺河马头山光伏项目招标人指定位置;
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5)其他:卸货、到货验收、保管、成品保护、仓储、检测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3计划工期
(1)第一标段:东湾光伏电站计划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2022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目标不变。
(2)第二标段:莺河马头山光伏电站计划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2022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目标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两个标段相同)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国内单项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须提供EPC总承包合同、移交生产文件或完工/竣工报告)。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担任过国内单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任职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财务要求:2019、2020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必须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单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3日08时30分到2022年3月3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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