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于氢能源货车,根据《办法》规定:
对轻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分别按照1.5元/公里、2.0元/公里和2.3元/公里进行补贴。经核准上述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示范企业,2023年-2025年每年3月31日前按照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每年6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
《办法》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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