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财政税费政策、保供稳价政策等8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方案》指出,要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纳入国家第一批大型世纪新能源网光伏基地新能源项目,力争2023年底建成并网。落实国家大型世纪新能源网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开展蒙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世纪新能源网光伏基地规划工作。《方案》提出,要推进“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鼓励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发展风光发电项目。落实国家支持东北振兴政策,对东部五盟市风光电项目,采取先行用地方式满足开工条件。组织新能源开发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发展。
此外,《方案》还对统筹煤电高质量发展和保供调峰、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等进行了部署,要求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因厂制宜、有序推进煤电机组综合改造升级,对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重点领域26个产品能效水平低于国家能效基准水平的,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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