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27日,水利部网站先后两次对“江苏省天岗湖光伏等碍洪问题视频核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报道。
根据报道,该项目为国家能源局2017年批复的光伏发电领跑项目,2017年开始实施,分2期建设,共占水面约9平方千米,占泗洪县境内天岗湖水域面积约70%,已办理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但未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根据要求,要在5月底前完成对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围网拆除;在12月底前完成对湖泊其它区域光伏等设施整改。
图:泗洪领跑者项目图片
泗洪领跑者为2018年第三批领跑者基地中的一个,共500MW;2019年,三个领跑者奖励基地中也包含泗洪500MW。
其中,
第三批领跑者基地中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三批领跑者奖励基地共4家中标,,分别为:
国家电投、华能集团、中广核&林洋联合体、三峡和隆基联合体。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进一步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对江苏省天岗湖光伏、围网养殖等问题进行视频核查,并督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伍海平,江苏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张春松参加核查。 核查组观看了天岗湖江苏省泗洪县境内水域航拍视频,听取了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光伏、围网(圈圩)养殖等问题情况及整改计划汇报;宿迁市河长办汇报了有关督办情况。 伍海平要求,有关地方及湖长要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对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围网等突出问题,立即行动,在5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二是对湖泊其它区域与《天岗湖湖泊保护规划》和淮河水利委员会印发的审查意见要求不符的光伏等设施,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调整退出,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他强调,江苏省河长办要督促各级湖长全面履职,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发扬团结治水精神,强化与安徽省协同治理,积极推进天岗湖生态环境复苏;严格空间管控,指导督促涉水建设项目按规定报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河湖空间完好、功能完整。 天岗湖位于江苏泗洪、安徽五河两县交界,为淮河中游重要分洪河道—怀洪新河左岸的湖泊,湖泊面积35.5平方千米(泗洪县境内14.2平方千米)。光伏设施为国家能源局2017年批复的光伏发电领跑项目,2017年开始实施,分2期建设,共占水面约9平方千米,占泗洪县境内天岗湖水域面积约70%,已办理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但未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淮河水利委员会对做好天岗湖管理保护和“四乱”清理整治高度重视,先后指导协调泗洪县和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天井湖(天岗湖)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督促两县分别编制了湖泊保护规划报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为做好天岗湖治理管护、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以及依法依规推进违建光伏、围网养殖等清理整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规划支撑。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将会同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持续督促天岗湖碍洪问题整改;同时协调皖苏两省共同推进天岗湖管理保护,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建设幸福河湖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5月27日报道
本站讯 5月24日,为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推进泗洪县天岗湖违建光伏等碍洪问题整改进度,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对违建光伏等碍洪问题进行视频督办。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伍海平,江苏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张春松、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倩参加会议。
伍海平要求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湖长要进一步提高对问题清理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依法依规编制整改方案报批、推进问题清理整治,在5月底前完成对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围网拆除;在12月底前完成对湖泊其它区域光伏等设施整改。
在淮河水利委员会、江苏省河长办和宿迁市政府的持续督促下,目前,泗洪县已组织拆除天岗湖行洪通道内围网10.5km,并已开始拆除光伏板。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将会同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前往天岗湖现场进行督导,推进问题清理整治,保障行洪通道顺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淮河水利委员会河湖处,江苏省水利厅河长制处、河湖处、水政总队、防指中心,宿迁市政府及河长办、水利局,泗洪县人民政府及河长办、水利局、发改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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