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院组织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中玻投资有限公司4×12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详见附件1)的建设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市场前景、建设企业的实力等方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下旬
地点:主会场—北京、呼和浩特
分会场—赤峰、通辽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组织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院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主持人(1名):由组织单位和委托方商定。
(二)记录人(1名):由听证主持人指定。
(三)陈述人(2名):由中玻投资有限公司、林西巨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项目承担企业指定。
(四)监督人(1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自治区工信厅确定。
(五)行政管理机关代表:自治区及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和工信系统相关部门代表,其它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
(六)法律工作者(1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工信厅推荐。
(七)听证代表:
1. 行业专家:名额9名,会议召开前3日内由组织方与委托方随机抽取或推荐。其中政策、市场、技术、环评、能评、经济等领域各至少1名专家。
2. 利害关系人代表:名额5名,通过公开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名额4名,通过公开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八)旁听人:名额5名,通过自愿申请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五、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2)表格,填写后发邮件至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院(邮件请发至下面邮箱)。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载明的个人信息(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会议现场本人核对)。
报名联系人:林冠宏 李新月
电话:13241482943 15210178814
邮箱:tingzheng2022@163.com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应廉洁自律、实事求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原则,保持公平公正。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
(四)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听证会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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