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能法规〔2022〕112号
张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加快推进双碳目标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电力市场交易与运营机制研究
近年来,省能源局积极支持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在省内新能源交易基础上,通过国内首创的“风火互保”外送鼓励机制,引导省内新能源企业参与跨省区市场交易,深度妥拓展消纳空间,2021年全省世纪新能源网光伏利用率分别达到96.96%、98.87%,均高于全国水平。
2022年,我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1〕1439号)等文件要求,在新能源发电优先保障全省居民、农业用电前提下,组织开展了新能源与柔性负荷用户分时段交易、新能源与常规能源打捆分时段交易、节假日短期交易、外送交易等多类型交易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交易价格。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遵循国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顶层设计,充分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我省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二、关于加快火电机组应急与CCUS研究
我省高度重视煤电机组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2020年11月,华能长春热电厂成功实现了我国首套1000吨/年相变型二氧化碳捕集工业装置的72小时连续稳定。目前,限制煤电机组碳捕集大规模应用的关键因素是其高昂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途径支持CCUS技术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关于加快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技术研究
新型储能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可循。新型储能当前正处于发展窗口期,为了抓住新型储能建设的机遇和风口,前期省能源局已委托国网吉林经研院开展我省新型储能尤其是电化学储能产业方案建设的研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论证,确定吉林省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的技术路线、装机容量、建设地址、运营模式等,助推我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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