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浙江金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的通知,为积极推进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组织上报一批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主要是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应用率大于12%)示范工程、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00KW以上)示范工程、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管理局:
为积极推进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浙建设〔2022〕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建设发〔2022〕38号)、《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22年一类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金市建综〔2022〕137号)和《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市建〔2022〕56号),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上报一批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主要是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应用率大于12%)示范工程、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00KW以上)示范工程、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我局将根据示范工程申报情况给各县(市、区)分配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资料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送我局科技设计处(联系人:王会新,电话82170955)。
附件:附件1: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申报清单
附件2:金华市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申报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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