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3年5月9日,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V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V,出租人购入承租人IV自有租赁资产IV,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10万元(单位下同);及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V租回给承租人IV,租赁期为60个月,总租赁款项为3188.42万元,包括租赁本金为241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778.42万元。
租赁资产IV为光伏发电站设备,账面净值约为2410.9万元。
公告称,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专利独占许可协议及专利独占再许可协议为公司部分日常及一般业务,预期将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及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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