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林洋能源公告,林洋能源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将持有的18个全资下属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羲融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118282.05万元。
林洋能源表示,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18个下属子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交易涉及部分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林洋能源认为,本次出售电站有利于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减少应收账款,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同时公司将回笼资金继续投资开发建设储备项目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告显示,除了林洋能源之外,同时签署协议的还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邳州市城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林洋微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9月5日,为国家电投控股公司,其中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5%,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176.26亿元,净资产200.21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8.26亿元,净利润15.87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400.54亿元,净资产231.46亿元,2023年 1-9月营业收入59.89亿元,净利润18.21亿元。
本框架协议中第一批次10个目标公司包括: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中盛红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润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易睐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风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10个全资下属公司100%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35584.33万元。
第二批次:泗洪永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华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永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林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铁岭林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铁岭林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铁岭林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乾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8个全资下属公司100%股权。
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合计为33622.29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39390万元,评估增值合计为5,767.71万元,增值率约17.15%。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35584.33万元。
第一批次评估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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