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福斯特发布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公告指出,2023年2月,福斯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议案,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SwissExchange)挂牌上市。
截至目前,福斯特发行上市事项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1月8日,福斯特召开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的计划。
对于终止原因,福斯特表示,外部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后续影响方面,福斯特认为,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公司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践行“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品”的发展战略,基于薄膜形态高分子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光伏封装材料优质产能的扩张,并积极推进电子材料及其他领域新材料产品的开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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