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广西工信厅、发展改革委、南方监管局联合印发《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表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规模预计920亿千瓦时左右。
其中,独立储能可作为市场主体,自愿分别按照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身份注册参与交易。储能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暂按600小时执行。
独立储能作为电力用户时,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市场损益分摊或分享、峰谷浮动价格等组成。
峰段(尖峰)电量结算价格=峰段交易价格+峰段(尖峰)上调价格;谷段电量结算价格=谷段交易价格-谷段下调价格。其中:
交易价格的峰谷浮动以广西燃煤发电基准价(0.4207元/kWh)作为基准。
正式开展分时段交易结算前,尖峰、高峰、谷浮动价格分别为:0.33656元/kWh,0.21035元/kWh,0.21035元/kWh。
正式开展分时段交易结算后,尖峰、高峰、谷浮动价格分别为:0.28608元/kWh,0.16828元/kWh,0.16828元/kW。
原文如下: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