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珠海金湾区平沙镇一公司发生火灾。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很快到场,将火扑灭。现场无人被困。
经初步了解,起火建筑为四层厂房,主要用于生产电池。着火部位为该建筑三层西侧,着火物质为已完成生产的电子烟锂电池。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浓烟滚滚,所幸现场无人员被困。
7时30分,辖区消防站到达现场,消防员立即进行出水扑灭。9时3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0时38分现场处置完毕。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后,消防员撤离现场。
据了解,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火灾烧损若干锂电池及杂物等,财产损失2万余元,现场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为该公司第三层静置房东北侧锂电池自燃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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