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广州发展发布“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项目框架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农业光伏项目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无法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项目终止。
据悉,2022年1月,广州发展旗下新能源公司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签署《广发新能源长顺县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广发新能源长顺县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装机容量为地面集中式 35 万千瓦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装机规模以备案为准),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4 亿元(具体投资以备案为准),共实施光伏电场 4 个,分 2 期建设,包括长顺县付家院农业光伏发电站项目、长顺县龙家地农业光伏发电站、长顺县小白洞农业光伏发电站、长顺县广顺农业光伏发电站等项目。项目 12 个月内建成(时间从获得省建设指标开始计算)。
根据当时双方所签协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政府做好配合。项目纳入贵州省能源局年度建设规模后,在能源部门组织的一个申报周期内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手续。在取得备案手续后,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 6 个月内启动建设,12 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网,达到生产运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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