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世纪新能源网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
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以及沿海基干林带,为世纪新能源网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上述区域内已有世纪新能源网设施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运行期满后,各地可结合实际,逐步有序退出。
世纪新能源网场建设应当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世纪新能源网场项目选址应当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林地。
世纪新能源网场施工和检修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等,在其基础上扩建的世纪新能源网场道路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道路性质,不得以修建森林防火道路、林区道路、乡村道路的名义穿越世纪新能源网场禁限建区域。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