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4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全省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
《若干措施》明确,到2027年,四川省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率突破10%,新增加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超过90%。《若干措施》共6条,主要包含加快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加强相关老旧车辆在检验、维修、使用等多环节综合监管力度;支持市(州)开展换电、燃料电池汽车项目试点示范;各有关部门和市(州)结合实际,加快出台支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等。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
川经信汽车〔2024〕3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川办发〔2022〕34号),加快推动全省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提高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有效减少交通领域二氧化碳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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