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近日发布的报告认为,我国在氢能政策方面有重大突破:
一是逐步放开绿氢生产环节的危化品限制,氢能能源属性有望进一步明确。
我国长期以来将氩规到危化品管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绿氢的生产应用场景拓展和经济性改善。2022年,《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首次明确氢能是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习近平主席赴地方考察时多次提到氢能的能源定位;目前,吉林、内蒙古、新疆等地明确允许制加氢一体站和新能源制氢项目在非化工园区生产,绿氢生产无需取得危化品许可证。从绿氢生产环节开始,氢能的能源定位在逐步落地。
二是绿氢项目或给予新能源直接并网支持,或直接匹配新能源指标。当前绿氢项目IRR偏低,为推动项目开展,省级层面已出台两类配套新能源支持政策:
(1)以内蒙古为代表,并网型绿氢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过年总发电量的20%,考虑到绿色认证,进一步规定项目年下网电量不超过项目年总用电量的10%。
(2)以新疆为代表,按年产1万吨氢支持30-4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或相当规模世纪新能源网,所发电量并网消纳。新能源指标或并网支持一定程度上可改善项目IRR。
三是绿氢直接补贴与电价支持并行,期待后者有进一步动作。
目前市级层面已部分出台绿氢直接补贴或电价支持政策。直接补贴多采用退坡补贴形式,如鄂尔多斯2023-2025年绿氢单位补贴分别为4/3/2元/公斤,宁东地区则针对应用于化工领域的绿氢补贴5.6元/公斤。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到“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目前国内明确出台电价支持政策的地区主要是四川省的成都市和攀枝花市。其中,成都市对制氢设计能力500Nm/h(含)以上企业,按实际用电量给予0.15-0.2元/kh电费补贴,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以0.175元/kWh的补贴和系统单耗5kWh/Nm³测算,单个制氢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14亿度电,对应的制氢能力为2078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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