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南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提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国道310南移新建工程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菏泽至兰考高速铁路,继续推进兰沈高速兰考至太康段、沿黄高速兰考至民权段、兰原高速兰考至封丘段等项目实施,6月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50%,加快构建“两环三横四纵两联”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兰考县、杞县、尉氏县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工建设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兰考县东方红中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原文如下: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18号)要求,以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确保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措施。
1.推进创新生态建设。
出台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兰考县、顺河回族区创建省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举办精细化工、储能新材料等领域科技成果路演活动,打造“汴地智荟豫见未来”成果转化品牌,力争6月底前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突破20亿元。(市科技局,兰考县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高端平台建设。加快组建宋都仪器仪表实验室,谋划申建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加快省心脏电生理重点实验室产业化进程,举办“马甲式遥测设备新产品发布会”。建设核芯微电子研究院,推动亚普汽车车载储能中试基地、清祥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持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企业联合中科院、省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及时研究落实国家、省科技金融政策。充分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争取发放科技贷款1亿元。做实郑州银行、中原银行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推动网点科创金融业务占比达到50%,争取设立科技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人行开封市分行、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落实《开封市委市政府支持河大“双一流”建设实施意见》,助力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持续支持、服务驻汴高职内涵式发展和已入驻产城融合示范区院校项目的建设。实施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遴选。(市教体局、产城融合示范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专精特新细分领域产业链。
健全“7+10+N”产业群链推进机制,制定出台加快建设高端仪器仪表基地等细分领域实施方案。严格把好10个产业链的项目准入关口,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推进科研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组织实施“用于瞬态光谱仪的飞秒激光器研发及产业化”“高效合成生物法制备NAD原料药产业化”等一批重大(重点)创新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激活平台经济新动能。
持续完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功能设置,拓展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走深走实,把“万人助万企”重点转向促进企业转型、产业升级上来;用好“8个50”领导分包制度,帮助企业推进“三化改造”“双招双引”。培育推荐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导各县区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入库和“小升规”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重点加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紧密衔接物流园区与开发区布局,加快建设新型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物流枢纽点位和网络布局,实现物流节点与城市功能区的相互配套,切实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快兰考县区域物流枢纽、开封市国际陆港物流园等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出台实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重点产业群链针对性培育一批检验检测机构。加快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建设,新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兰考县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开发区跨越发展行动,研究制定全市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月调度、月考核。加快开发区产业集群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尽早实现全市开发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数字化、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新增省级智能车间(工厂)8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家。开工建设杞县首创汽轮机冷端综合治理、晋开化工生产系统优化节能改造、东大化学电机节能改造、博灿新材料一车间升级改造、中原爱励光伏发电等一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杞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祥符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强工业、建筑、市政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宣传,广泛征集、建单立库、动态更新,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对服役10年以上的落后建筑工程设备等实施更新改造,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供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等领域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办好第二届中国·兰考定制家居博览会,开展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探索实施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加快推进“放心消费险”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兰考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6月底前,确保省重点项目中的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65%;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55%;力争第十二期“三个一批”项目开工率100%、投产达效率90%,筹备第十三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坚持重点项目周交办、月点评机制,对全市所有省重点、“三个一批”项目安装视频监控,实时调度;加快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增发国债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立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机制,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新增政策性资金领域滚动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国道310南移新建工程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菏泽至兰考高速铁路,继续推进兰沈高速兰考至太康段、沿黄高速兰考至民权段、兰原高速兰考至封丘段等项目实施,6月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50%,加快构建“两环三横四纵两联”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兰考县、杞县、尉氏县省级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工建设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兰考县东方红中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兰考县人民政府、杞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释放文旅消费新活力。
积极参与“神州春色”国内旅游宣传推广等省级旅游促销活动,推出20条旅游线路,持续叫响“一城宋韵·东京梦华”城市主题形象,巩固“大宋不夜城”“菊香汴梁”等特色品牌,不断扩大“宋文化看开封”影响力。持续开展新媒体宣传,指导各景区提前谋划“端午节”等节会主题活动。开展全市文旅消费转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进一步优化文旅产业结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着力稳定外贸基本盘。
充分发挥自贸区、综保区等对外开放平台优势,助力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拓宽海外市场,提升开放能级。指导企业用活用好“外贸贷”、中小开、出口信保等惠企政策,组织企业全方位多领域参加境内外展会,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保份额、抢订单。(市商务局、开封海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政府、自贸区开封片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
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全力推进郑开同城化发展,项目化、工程化落实“六个同城”,加快郑开城际延长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郑开大道智能化提升一期,建成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一期等重点项目。全面推进城市体检,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上半年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900户,完成各类管网改造90公里以上。(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办法,谋划推出一批牵引性、标志性改革事项。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中心、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双招双引”。
深入实施六大招商行动,编制印发2024年围绕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实施意见、开放兴市战略实施方案,围绕“7+10+N”产业群链及文旅、商贸、教育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着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确保二季度前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64个、10亿元以上项目13个、50亿元以上项目3个。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争取更多本土人才纳入省“中原英才”等培养计划。加快人才公寓和“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大先进制造业和养老、托育等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力度,上半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5万人以上;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以上。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落实各项惠企促就业政策,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
因苗制宜实施麦田分类管理措施,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强化条锈病、赤霉病、“烂场雨”防范,及早谋划“三夏”生产工作,夺取夏粮丰产丰收。大力推进融入智慧气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3年度12.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及改造提升28.1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结转项目,谋划推进2024年度26.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突出抓好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建设。
出台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制定“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或技术指南。健全合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确保“应进尽进、应贷尽贷”。上半年完成交付专项借款保交楼项目4个、非专项借款项目3个;加快征收安置问题项目整改,整改销号率达到90%以上。制定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土地资源推介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人行开封市分行、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体系,定期研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势,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定期排查机制;全面加强“三保”支出预算年度审核,持续开展县级“三保”风险监控,切实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市财政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能源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
完善全市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各项预案,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机组发电出力提升、需求侧负荷管理,确保迎峰度夏高峰时段电力可靠供应、电网安全运行。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抓好设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强化“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坚决杜绝管道设施“带病运行”。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加强黄河堤防、内河河道清淤疏浚、防汛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5月中下旬完成防汛隐患整改、防汛救灾和转移避险演练等任务。进一步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落实应急措施。(市应急局、城管局、水利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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