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人大公布一则关于建议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储能条例》的议案。文件对于发展工商业储能的市场定位、商业模式及标准制定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方向。文件提出:积极探索隔墙售电落地模式。鼓励分布式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签订能源服务协议,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建议在选定的区域或工业园区内实施隔墙售电,并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打通最后一公里。建议完善工商业储能结算机制。建议参考分布式光伏结算体系,由国家电网统一安装测量计表,由权威第三方核算储能收益。推动工商业储能充电时段减免输配电费、需量电费等措施,可有效激励工商业储能在低需求时段进行充电,提高工商业储能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更多企业投资和使用储能技术。同时,应该建立储能的市场交易机制,允许工商业储能自主参与电力市场的多种交易环节,如电量交易、电价交易、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为储能提供多元化的收益来源,增加储能的投资回报率,促进储能的市场化发展。官网显示,这一提案为18人联名提出,其中建议代表朱柯丁,是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文如下:
关于建议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储能条例》的议案
朱柯丁
工商业储能是指在工商业用户侧安装储能设备,通过储能系统的充放电,实现用电成本优化、电网服务收益、新能源消纳等多重价值,工商业储能是储能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能源转型和碳中和的有效手段。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正处于能源消费持续增长与电力需求峰谷日益凸显的复杂格局中,面临着巨大的电网调节压力,并肩负着降低碳排放的重要使命。工商业储能作为一种灵活的分布式能源资源,可以为上海市的能源供需平衡、电力市场化交易、电网安全稳定、碳中和目标等方面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上海并没有针对工商业储能的专项政策,导致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障碍,但在《上海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上海市对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及未来产业创新布局具有前瞻性,因此,根据《行动方案》制定适合本市目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工商业储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具有了迫切性,它可以为工商业储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指明方向,促进上海市工商业储能的发展,提高上海市电力系统的清洁度、安全性和灵活性,为上海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为此,建议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储能条例》
一、案由
工商业储能是储能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也是推动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然而,根据《2022年中国储能市场发展报告》来看,上海在工商业储能发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上海市工商业储能市场规模较小。2022年中国的工商业储能市场规模仅为1.2吉瓦时,占全国储能市场规模的5.6%,远低于美国的23.4%和欧洲的18.7%,并且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少数省份,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市场规模仅为0.02吉瓦时,占全国工商业储能市场规模的1.7%,在全国排名第十二位,与上海市作为全国经济中心的地位和形象不相符。
2.上海市工商业用电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上海市的工商业用电量为1.8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68.2%,是上海市的主要用电主体,但是上海市的工商业用电效率仅为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9,并且存在巨大的用电高峰和低谷的差异,对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造成了威胁。
这些数据和现象表明,尽管上海市在工商业储能领域的发展水平与上海市的能源结构及既定能源目标之间仍存在显著的不匹配和差距。同时也证明上海市在工商业储能领域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亟需加强工商业储能的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来激发这一潜力,促进工商业储能的规范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的发展。
本议案预期促进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的快速和健康发展,为上海市的工商业用户提供更多的用电选择和优惠,为上海市的电网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为上海市的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和贡献。根据本议案的建议目标和措施,预计到2030年,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0吉瓦时,占全国工商业储能市场规模的15%,在全国排名第三位,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的运行效率将达到85%,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的运行收益将达到0.5元/千瓦时,上海市的工商业用电效率将达到1.2,上海市的工商业用电高峰和低谷的波动将减少30%,上海市的工商业用电的碳排放强度将降低40%。
二、案据
根据上海市的能源发展规划和目标来看,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对于上海市的能源转型和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以下是一些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佐证。
1.《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能源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能源供需平衡、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安全可控。其中,要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鼓励储能为新能源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有序推动储能和新能源协同发展。
2.《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碳达峰行动,实现2025年全市碳排放达峰,力争2030年全市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30%以上。其中,要加快推进电力系统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的市场化机制,推动储能与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的协同发展。
3.《上海市瞄准新赛道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其中,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发展,加强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提高储能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中提出,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创新驱动、协同增效的原则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形成能源资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促进的制度体系,实现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平衡的绿色低碳模式转变。
5.《上海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大力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培育新型储能重点产业、布局前瞻性储能关键技术,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市新型储能整体规模达到2000亿元。打造2个以上新型储能产业园,培育10家以上新型储能龙头企业。
6.除了这些政策佐证外,还有一些数据和事实可以证明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对于上海市的能源转型和碳中和的重要作用,例如。
7.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上海市的能源消费总量为1.18亿吨标准煤,其中非化石能源占比为18.0%,虽然较2021年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5.9%。上海市的电力消费总量为1.8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为10.5%,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6.0%。这说明上海市的能源结构和电力结构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需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上海市正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和占比,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储能的加入可以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同时有利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扩张。
8.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仅发布的2021年数据,考虑上海市电力负荷峰值持续增长,2022年预估达到3584.55万千瓦,同比上升3.9%。夏季用电高峰期,空调等用电设备大量开启,电网调峰负荷和调节压力加大,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面临考验。同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2022年预估达到291.06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8.1%。其中,世纪新能源网装机容量预计为129.96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预计为156.45万千瓦,分别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3.6%和4.4%。这些数据既体现了上海市能源转型的成效,也暴露了上海市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优化能源结构的难度。随着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上海市的电力系统需要增加灵活性和应对能力,需要加快发展储能等分布式能源资源,提高电网的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功能。
9.2022年上海市的碳排放总量大约为2.41亿吨,同比下降2.4%。上海市的碳排放强度预估为0.19吨/万元,同比下降9.5%。上海市的碳排放水平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16吨/万元,距离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根据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要实现2025年全市碳排放达峰,力争2030年全市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30%以上,这意味着上海市要在未来10年内,将碳排放总量从2.47亿吨降低到1.73亿吨,碳排放强度从0.21吨/万元降低到0.15吨/万元,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说明上海市的碳排放减缓工作需要加快推进,需要加快推进电力系统的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降低电力系统的碳排放强度。
综上所述,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对于上海市的能源转型和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也符合上海市的能源发展规划和目标。因此,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储能政策》是一项必要和紧迫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上海市工商业储能的发展,提高上海市电力系统的清洁度、安全性和灵活性,为上海市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建议
为此,建议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储能条例》
1.明确工商业储能的市场定位和政策支持,确立商业模式,鼓励多元化的储能形式和技术
(1)制定工商业储能的定价方式。根据储能的不同功能和服务,确定储能的充电、放电、容量等价格,反映储能的价值和成本,保障储能的收益水平。
(2)制定工商业储能的收益分配。根据储能的不同参与主体和角色,确定储能的收益分配方式,平衡储能的收益和风险,激励储能的投资和运营。
(3)制定工商业储能的风险分担。根据储能的不同风险来源和影响,确定储能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摊储能的风险和损失,保障储能的安全和稳定。
(4)制定调峰储能电站容量补偿政策。电网侧储能参与削峰调峰给予补偿,引入第三方独立主体开展旋转备用品种交易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5)加大对工商业储能的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储能企业与工商业用户、发电公司、电网公司等进行合作,开展储能的示范和推广,提高储能的应用水平和市场占有率。
(6)推广智能微网技术。智能微网技术是实现能源分散化和智能化的重要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智能微网技术的投入和应用,通过智能微网实现储能系统与分布式能源、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提高能源利用的智能化水平。
(7)探索建立与工商业储能相关的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拓展与储能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业务。
2.加强工商业储能的规划和建设,推动储能与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的协同发展
(1)制定工商业储能的规划指导。根据城市的用电需求、电网特点、土地条件等因素,确定工商业储能的总体目标、规模范围、布局方向、优先区域等,指导工商业储能的合理布局和发展。
(2)制定工商业储能的建设标准。根据储能的不同形式和技术,确定储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规范储能的市场行为,提高储能的质量保障,保障储能的安全可靠运行。
(3)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鼓励在工业园区、商业中心、居民小区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实现能源的分散化和智能化管理。通过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可以满足不同区域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制定工商业储能的协同机制。根据储能与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的不同协同模式,确定储能的协同方式、协同条件、协同效果等,促进储能与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的有效协同,提高储能的综合效益,加快培育多产融合协同发展体系。
(5)积极探索隔墙售电落地模式。隔墙售电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同时可大幅降低输配成本,提高分布式能源的利用率。为隔墙售电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可确保隔墙售电的高效执行,包括明确税收、接入、交易等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鼓励分布式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签订能源服务协议,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建议在选定的区域或工业园区内实施隔墙售电,并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打通最后一公里。
3.加强工商业储能的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提升储能的技术水平和质量保障
(1)加大对储能的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储能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合作,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设备的研究,提升储能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例如,可以支持储能企业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市储能技术协会等进行合作,开展储能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提高储能的性能、效率、寿命等指标。
(2)加快制定和完善储能的行业标准。包括储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储能的市场行为,提高储能的质量保障,保障储能的安全可靠运行。例如,可以参考国际和国内的先进标准,制定适合上海市的工商业储能的相关标准,如储能的技术要求、质量检测、安全评估、环境影响等标准,统一储能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提高储能的市场规范性和信任度。
(3)强化人才保障。结合《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上海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关于绿色转型人才引育的要求,加强能源领域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该领域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载体,丰富国内外人才柔性引进手段。
4.完善工商业储能市场结算机制,推动工商业储能合理合规结算
(1)完善工商业储能结算机制。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完整的结算机制有助于提高工商业储能市场投资效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合规性。建议参考分布式光伏结算体系,由国家电网统一安装测量计表,由权威第三方核算储能收益,并由国网电费同步直接结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推动工商业储能充电时段减免输配电费、需量电费等措施,可有效激励工商业储能在低需求时段进行充电,提高工商业储能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更多企业投资和使用储能技术。
5.完善工商业储能的运行和管理,建立储能的数据平台和监管体系
工商业储能的运行和管理应该遵循市场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原则,建立储能的数据平台和监测体系,实现储能的实时监控、远程控制、数据分析、故障诊断等功能,提高储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降低储能的运维成本,延长储能的使用寿命。同时,应该建立储能的市场交易机制,允许工商业储能自主参与电力市场的多种交易环节,如电量交易、电价交易、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为储能提供多元化的收益来源,增加储能的投资回报率,促进储能的市场化发展。具体而言,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储能的数据平台。收集、存储、分析、共享储能的相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监测储能的容量、充放电量等,数据上云,为储能的运行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储能的优化和改进提供数据依据。
(2)建立健全储能的市场交易机制,制定储能的市场交易规则。如储能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结算等,为储能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市场支撑,为储能的收益和效益提供市场保障。
(3)建设储能基础设施。在城市规划中统筹考虑储能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工商业储能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例如建设大规模的储能电站、充电站等设施,满足工商业企业的能源需求。依托各类新型储能设施,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满足新增负荷需求,降低电网供电压力,提升新能源电网支撑能力。
(4)建设灵活高效配套储能体系。加快储能技术应用与新能源、电网、负荷各环节深度融合,探索多元化技术路线,推动新型储能从试点示范向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发展,推动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建设,提升新能源可靠出力水平,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运行。通过多时间尺度、多技术类型储能协同运行,探索新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5)对储能的建设、投产、并网等环节提供标准的流程,确定归口部门。确保关键环节的高效协调和管理,简化审批和实施过程,降低行政和操作成本,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
(6)加强监管和规范,形成自成一体的监管体系。通过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和明确的责任划分,制定严格的储能行业监管和规范,可以有效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为行业参与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稳定的预期,确保储能技术的安全和可靠性。例如建立储能设备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强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措施,保障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工商业储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储能的社会认知和市场参与
工商业储能的宣传和培训是提高储能的社会认知和市场参与的重要途径,应该加强对储能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储能的了解和认可,增强储能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同时,应该加强对储能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商业用户对储能的认知和参与,增加储能的市场需求和供给,促进储能的市场化发展。
进而,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工商业用户运用新型储能技术减少高峰时段用电需求,主动参与移峰填谷、需求侧响应,降低电网用电负荷。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储能的示范和推广,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进行典型案例的展示和宣传,形成储能的良好氛围和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工商业用户参与储能的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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