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间,聆达集团发布关于子公司二期项目临时停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表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神光”)对其二期光伏电站实施临时停运的通知,停运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起,暂不能确定具体恢复时间,后续复运情况将及时披露。
关于本次临时停运的原因,公告披露,国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青海省能源局、海西州发展改革委及格尔木市能源局于2024年5月16日对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抽查,发现一系列安全生产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于5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5月31日对格尔木神光二期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监管约谈,因目前存在多项问题无法整改,最终决定将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项目暂时解列整改,待相关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复运。停运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整改完成并验收之日止,暂不能确定具体恢复时间。
作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之一,随着格尔木神光二期项目的临时停运,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将受到影响,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子公司格尔木神光二期光伏电站项目临时停运,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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