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永嘉县发改局发布《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通知》。
补贴对象
“错避峰补贴”申报对象:通过调整生产流程、时段等方式,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低谷时段、或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厂休日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
“柴发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企业柴油发电机在用电高峰时段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
“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储能系统在用电低谷时充电,在高峰负荷时放电并具备计量条件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用户。
补贴标准
1.错避峰补贴:对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2.柴发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用户侧柴油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2元/千瓦时的补贴。
3.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原文如下:
关于《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通知》的公示
为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错避峰生产,充分挖掘自备发电机组、用户侧储能顶峰潜力,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企业保供增产,我局拟定了《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和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董文文,电话:51092176。
永嘉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关于《永嘉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公示
为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错避峰生产,充分挖掘自备发电机组、用户侧储能顶峰潜力,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企业保供增产,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并签订需求侧管理告知书的工业企业用户。
“错避峰补贴”申报对象:通过调整生产流程、时段等方式,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低谷时段、或将高峰用电负荷合理转移到厂休日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
“柴发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企业柴油发电机在用电高峰时段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
“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申报对象:经县发改局及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确认,利用储能系统在用电低谷时充电,在高峰负荷时放电并具备计量条件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用户。
二、补贴标准
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下同)执行期间,对工业企业开展电力保供用电生产进行补助。
1.错避峰补贴:对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2.柴发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用户侧柴油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2元/千瓦时的补贴。
3.用户侧储能顶峰补贴:根据统一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日期和时段,以省级有关部门或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发布为准。各项补贴以电力部门可测算的用电数据为准。
省级需求响应、有序用电措施启动期间,该方案暂停执行。
三、补贴发放流程
永嘉县电力保供补贴资金,从省级下发2023年度差别电价资金中统筹安排,或由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资金由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负责统计核实,汇总后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国网永嘉县供电公司组织统一申报,将补贴发放至参与用户的电力账户。具体发放流程以申报指南规定为准。
四、实施期限
本方案在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间内执行。
附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奖补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永嘉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奖补兑现。申报时间和流程以具体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为准,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3.政策效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由县发改局负责编制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政策实施期间如有国家政策、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的,将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来源:永嘉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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