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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30年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100MW

   2024-07-18 上海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970
核心提示:《方案》指出,到2025年,推进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2000个,建设5个以上市级充电桩示范小区

7月17日,上海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印发《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到2025年,推进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2000个,建设5个以上市级充电桩示范小区。累计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万千瓦左右,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80兆瓦。

到2030年,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100兆瓦,自动需求响应楼宇数量占比达到50%。全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持续提升,高标准建设一批充电桩示范小区。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在全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浦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黄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黄浦区教育局

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5日

黄浦区碳达峰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黄浦区碳达峰工作,落实落细各领域碳达峰重点项目,根据《中共黄浦区委、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黄浦区发展全局。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主线,着力重点领域发展路径研判,在公共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挖潜、智能化能力提升、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绿色空间打造、循环经济发展以及试点示范创建等方面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确保节能降碳工作取得实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战略部署,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各领域各项目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聚焦重点,系统谋划。充分挖掘区域内重点项目节能降碳潜力,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楼宇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着力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

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分阶段分步骤推动重点项目实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科学推进,安全稳妥。科学制定碳达峰重点项目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审慎研判投入产出,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聚焦亮点项目打造,建立完善碳达峰重点项目管理体系,加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70%以上达到两星及以上标准,6个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三星,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创建一批节约型工地,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完成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及14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酒店、商业等楼宇试点应用碳效码,进一步开展上海市近零能耗试点。推进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2000个,建设5个以上市级充电桩示范小区。累计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万千瓦左右,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80兆瓦。完善并运用黄浦区双碳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碳普惠6大应用场景。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新增各类绿化面积22.5万平方米,完成街心花园、林荫道、绿道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到2030年,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碳达峰目标实现,基本建成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绿色低碳发展核心引领区和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2021-2030年累计完成3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5%,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虚拟电厂可调能力达到100兆瓦,自动需求响应楼宇数量占比达到50%。全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持续提升,高标准建设一批充电桩示范小区。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在全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工程。推进锅炉、制冷机、热泵、水泵、循环泵、风机盘管、电梯、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年节能量不低于5000吨标准煤,力争达到1万吨标准煤。

实施既有建筑调适工程。滚动实施百幢楼宇能效(碳效)提升行动计划,引导建筑由“传统运维”向“智能运维”模式转变,实施暖通空调、电气等单项或整体调适工程,每年实施既有建筑调适不少于2项。

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在商场、酒店、医院等重点领域,聚焦中央空调、智能管控等方面,结合系统调适和精细化管理,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升级项目,到2025年,大型公共建筑空调制冷机房及能效水平提升10%,到2030年,提升15%以上。

试点推广碳效码应用。完成《黄浦区公共建筑碳效评价导则》及《黄浦区公共建筑碳效管理办法》,开展新一轮《百幢楼宇能效(碳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20栋黄浦区办公、商场和星级饭店等典型建筑进行碳效水平评价和示范应用。

推进城市绿色更新改造。加快“两旧一村”改造,将节能降碳改造要求纳入项目中,推动存量更新、功能提升、布局优化以及公共服务健全完善。到2025年,完成保屯路211弄、普育东路101弄等更新项目,完成露香园(二期)、厅西路地块保障房等新建项目。加强绿色施工管理,创建一批节约型工地。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70%以上新建建筑需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要求,办公、大型商场等建筑能效水平均应达到先进值水平,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1级水平,新增用能设备表具配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接入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因地制宜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打浦桥、半淞园路等街道,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光明初级中学等学校,新世界集团等区属集团,南市水厂等公共机构以及博荟广场等商业楼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新建党政机关、学校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实现应装尽装,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推进商场、酒店、医院、银行等场所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

(二)强化节能降碳智慧化能力

建设智能化节能项目。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积极推动兰生大厦、上海书城等数字孪生运维项目建设。

推进城区建设智能化。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智能化技术,推进智能建造项目,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绿色智慧管理水平。

建立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黄浦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建筑碳排放监测与管理、能源与环境智能服务、可再生能源监测等功能。

运用数字化赋能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赋能绿色金融产品,推动一批重大绿色金融项目落地。深化黄浦区碳普惠平台,推动虚拟电厂、光伏、充电桩等减排场景接入,持续拓展低碳权益场景。

(三)健全绿色交通体系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优化区内轨道交通站点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落实慢行交通提升项目。聚焦系统网络优化、道路景观设计、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完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市民慢行出行比例。

建设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全面落实新建及既有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推动区机关大楼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新建及既有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南京东路街道、五里桥街道等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项目。推进老西门等街道电动汽车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

推进交通工具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区域内观光巴士、有适配车型的环卫车辆、公务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实现100%新能源化,并加速存量替换。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实现码头岸电全覆盖,推进具备条件的靠泊船舶优先使用岸电。

(四)拓展城区绿色空间

开发增绿空间。推进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光音花园、商船会馆花园等口袋公园建造。推进林荫道建设,加快苏州河沿线中段、董家渡区域等绿道建设,新增绿道达到3公里。

加大立体绿网建设。在公共活动密集地区,促进屋顶、平台等空间的绿化建设,推进外滩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屋顶花园及民防苑治愈花园等改造项目。推进高架桥柱及沿口、综合楼宇、创意园区、学校、医院、在建工地、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立体绿化建设。

(五)加强循环经济建设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工作,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开展集贸市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贯彻落实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要求。

建设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全面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和专项更新,推动惠民和固定型回收服务点建设。加快推进南外滩环卫大楼建设。

提升循环利用能级。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进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实施,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建设。积极衔接二手电商,探索废旧物资回收新模式,布设回收、售卖、展示一体化旗舰店,提高二手商品回收利用率。

(六)打造低碳试点示范

打造国家级双碳示范项目。推进上海南京路步行街商业建筑碳效提升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搭建商圈建筑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商圈建筑年降碳率5%以上的目标。实施“黄浦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国家级示范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实现全面绿色低碳升级,每年新增10幢绿色认证楼宇,打造一批国内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标杆。深化国家级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建设瑞安广场、王宝和大酒店等需求侧示范项目,完成百兆瓦级虚拟电厂建设。

创建各类低碳示范项目。推动“一大会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实践区、董家渡绿色生态城区等试点示范区创建。推进外滩街道山北-宁波居民区、半淞园路街道瞿溪新村及南溪小区等低碳社区创建。大力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以及绿色商场创建。引导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推进香港广场、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等创建上海市能效“领跑者”。聚焦连锁企业首店和旗舰店,建成一批高品质生态示范门店,营造良好绿色消费环境。鼓励引导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碳达峰重点项目调度机制,跟踪各领域、各街道和重点企业的项目实施进展,组织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加强对碳达峰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统筹推进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

组织召开碳达峰重点项目任务推进大会,落实分解项目任务。明确重点项目推进时间表,将重大项目纳入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年度工作计划。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分解表对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重点事项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加强资源统筹

充分利用本区现有节能减排降碳等各类专项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做好碳达峰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碳达峰重点项目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推动技术对接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动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配置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先进技术“引进来”,制定实施绿色技术标准,形成良好的绿色技术交流合作格局。

(五)促进国内外交流

积极参与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新赛道产业发展壮大。参与ESG全球领导者大会等大型绿色活动,带动区内相关产业的直接投资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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