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24日,德国联邦内阁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该法律草案由交通部、环境部和经济事务部联合起草,拟将陆上世纪新能源网项目、光伏项目以及在同一地点建设的储能项目纳入“加速区”,这些区域内的项目可以通过简化和加速程序获得批准。
该草案是德国对欧盟《可再生能源方针》(RED III)的落实,该方针以欧盟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提高到42.5%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幅加快审批程序。
“加速区的实施是增加陆上风能的真正助推器”。Green Planet Energy公司主管Carolin Dähling表示:“与之前的草案相比,联邦政府使得储能系统更容易与太阳能和风能系统相结合。这将进一步加快储能的发展,有助于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整合,减少负电价的出现,从而使储能系统更加经济。”
BDEW负责人Kerstin Andreae表示,虽然草案计划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扩张;但在一些地区反而会适得其反,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扩展的难度或大大增加。Andreae强调,该法律草案与《联邦污染(排放)控制法》(the Federal Pollution (Immission) Control Act)之间存在差异,这造成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内阁还通过了一项修正案,以简化和加快制氢电解槽的审批程序。根据该修正案,当电解制氢能力≥50吨/天时,才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此前,审批要求适用于所有工业规模的电解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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